展慕斯點點頭,豎耳聆聽。
吳經深吸一口氣,整理一下思緒,這才緩聲說道:“湖人願意提供一份三年三千六百三十萬美金的合同,第三年是球隊選項。該份合同起薪是一千一百萬,逐年遞增10%,也就是說第二年一千二百一十萬,第三年一千三百二十萬。這是美職籃有史以來年薪最高的新秀合同!”
展慕斯聽著,聽到三千多萬,好像一顆炮彈在旁邊爆炸,震得他腦袋一片空白。
他心跳如雷,感到四肢使不上勁——他幾乎要癱瘓了。
明知道這天始終會來,但真聽到合同金額,還是興奮得無法控制大腦分泌出大量的激素。
他喘著粗氣,良久才問道:“還有呢?”
吳經也是亢奮不已,原本憔悴的臉此刻變得紅光滿面,眼裡透著精光。
他喝一口咖啡壓壓驚,這才說道:“三千六百三十萬美金是固定薪水,我還在合同上加入激勵條款。”
展慕斯愣了愣,問道:“什麼叫激勵條款?”
吳經說道:“就是球員完成球隊制定的專案,就能獲得相應的獎勵。”
展慕斯輕哦一聲,總算明白,又問道:“球隊給我制定的專案是什麼?”
吳經從衣袋裡拿出一張紙,念道:“獎勵一百萬的專案有: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球隊進入季後賽,參加八十二場比賽,常規賽vp,最佳防守人,最佳陣容,最佳防守陣容,全明星最有價值球員,最佳新秀,進步最快球員,最佳第六人。獎勵十萬的專案有:參加全明星大賽,參加全明星扣籃大賽,搶斷王,蓋帽王,籃板王,最佳新秀陣容。獎勵10美金的專案有:每一分,每個籃板,每個搶斷,每個蓋帽,每個助攻。我能列的就這麼多,至於espn、體育畫報等媒體的大獎,則不屬於獎勵範疇。”
我的乖乖,合同裡有這麼多激勵條款,還真以為自己是超級巨星啊?一百萬獎勵的專案,一個球員能夠完成五項,已經是極限了。
不過,他補充道:“激勵條款不是要你今年完成,有效期是三年。”
展慕斯摸著下巴,眼中發著亮光,說道:“如果我都完成所有專案,那豈不是比薪水還要高?”
吳經點點頭,說道:“是的。”
話鋒一轉,他說道:“數額大的專案,好像不是那麼容易完成。”
展慕斯說道:“有挑戰才有動力嘛,我一定會努力的。”
吳經舔了舔嘴唇,說道:“合同金額是這麼多,但真正到我們手上的錢卻沒有這麼多。”
展慕斯聞言,愣了愣,問道:“怎麼了?”
吳經說道:“繳稅。”
展慕斯聽了,笑得很開心,大手一揮,說道:“隨隨便便啦,繳納兩三百萬而已。”
吳經低聲說道:“不是兩三百萬,可能超過一半。”
展慕斯聽了,如遭晴天霹靂,問道:“超......超過一半?”
吳經點點頭,說道:“是的。”
展慕斯這回算是真的癱瘓在椅子上,“葛優躺”重現江湖。
吳經解釋道:“按美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年收入超過四十三萬兩千美金,需繳納39.6的聯邦稅。以前都是這樣,但美國的總統經常換,國家政策也在變化,還有不到一年任期的奧巴馬自上臺以來,就不斷推動醫改法案。醫改法案的出現,標誌著富人要多繳稅,聯邦稅增稅幅度為.4的收入。”
展慕斯心裡怒艹奧巴馬一千年,說道:“不到一半嘛,你怎麼說超過一半呢?”
吳經呵呵說道:“如果你在德州,比如火箭隊、小牛隊和馬刺隊,或許不超過一半。但在加州,你就要繳納12.3運動員州稅,這是美國最高州稅。”
我勒個擦,4=55.8%,這是超過一半的收入啊!
展慕斯說道:“這也太多了吧。”
吳經呵呵說道:“咱們美職籃按場次給錢,稅務部門按日收稅。我們在美職籃工作的時間是十場季前賽,八十二場常規賽,十三天的旅途時間,因為年薪不包括季後賽,所以我們工作的時間為一百零五天。你第一年的年薪是一千一百萬,一百零五天分攤下來,日薪就是104761美金。加州州稅12.3,你在洛杉磯打一場球,就要繳納12885美金州稅。如果你前往客場打球,比如在德州、田納西州和佛羅裡達州,則不需要繳納州稅,因為這三個洲沒有運動員州稅。其它州州稅高低不同,到時候到客場打球,就按照其它州稅率繳納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