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傑一手抱著一個比較小的孩子向小門移動,兩個比較大的孩子一手捂住自己的嘴,緊緊地跟著周向傑身後。
路過廂房窗戶的時候,周向傑壓低身子,眼神死死地盯著門口,祈禱不要鬧出什麼意外,畢竟現在身邊有幾個孩子在。
還好裡面的人賭得非常興奮,根本沒有發現周向傑帶著四個小孩跑了出來。
就這樣周向傑帶著孩子,來到一個電話亭,直接撥打110,通知警方人販子位置,並且告訴被拐賣的孩子已經被救,孩子身上有人販子重要罪證。
說完周向傑就掛掉電話,帶著四個小孩子走在漆黑的街道上。
“看到前面的警察局了嗎?你們帶著東西,去找警察,記得把東西交給警察叔叔。”
“叔叔,我怕,你不要走。”被周向傑抱在懷裡的孩子忍不住抽泣。
“想爸爸媽媽嗎?想啊!去那裡,一會爸爸媽媽就來找你了,去吧,叔叔在這裡看著你們不走。”周向傑摸了摸小孩子的腦袋。
在遠處看著孩子走進警察局,確認有警察接待了幾個小孩,有警察衝出警察局環視四周,尋找送孩子人的蹤影,可是周向傑已經消失不見。
周向傑相信以警察的能力可以猜到是自己,不過他們沒有證據,沒辦法證明,唯一資訊只有小孩子看過霸王而已。
霸王雖然是馬犬,可是跟黑背很像,很難以一條犬認定周向傑就是救孩子的人,只有猜測的話,以周向傑軍人的身份,警方也不敢太過大張旗鼓。
最關鍵的是,雙方並不是對立面,周向傑所有行為都是以救孩子為第一準則。
實際上週向傑沒有離開,藉著夜色又潛回人販子地點,一直等到警察衝進房間抓捕所有人販子,確認沒有一個漏網之魚,周向傑才默默地離開。
剿滅這夥人販子,市警察局沒有透漏任何訊息,而是拿著手裡的證據趁熱打鐵,聯合省局進行一次聯合行動。
一口氣剿滅多夥人販子團伙,又靠著這些畜生狗咬狗四處出擊,救回幾百名被拐走的孩子。
最倒黴就要說馬春紅一夥,也就是被周向傑發現的一夥人販子,交代了太多資訊,十幾個人販子有的被判死刑,有的被判無期,最輕的也判了十六年。
“叔,這炸藥這東西可危險了,你還敢放在家裡,這要是響了不光是自己家,周圍的鄰居都跟著遭殃。”周向傑來到許三多家,知道許二和要開採後山的石頭,特意把炸藥給轉移到一個安全的環境。
“嗨,沒事,放在那裡好幾個月了。”許二和嘴上說沒事,卻還是幫著周向傑把炸藥都轉移。
“叔,放在這,周圍沒有住戶,正好是你們工作的地點用著也方便,以後有炸藥就放到這裡。”周向傑在工地裡,找了一個背陰乾燥的小屋。
“行,我知道了,三多在部隊還好嗎?好多年沒回來。”許百順遞給周向傑一根菸。
“爹,你沒聽向傑說,炸藥周圍五米不許見火。”許二和一把抓過許百順手裡的香菸。
“哈哈,我這不是高興嗎?急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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