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夕跟敖靈的騷操作雖然給劫匪們帶來了一時的懵逼,但能幹出來“大白天在鬧市區搶銀行還不蒙面”這種事的人,心態自然是很容易平靜下來。
人傻心大麼。
“大哥,我們怎麼辦?”劫匪一號問他們的頭兒:“警察怎麼來的這麼快?”
“我他媽怎麼知道!”劫匪頭子一臉糾結:“jocker不是說警察從接到報警再到趕過來起碼得半個小時時間嗎?這才十分鐘!”
<101nove.ker出賣了吧!”
劫匪們亂成一團,殊不知警察這麼早過來的元兇正蹲在地上——這一隊警察是過來處理民事糾紛的,之前收到報警,據說在這附近有兩個腦殘富二代鬥富,其中一個居然在鬧市區把另一人的豪車給砸了,最後更是將其點著燒了個幹淨!
這是鬧市區,不怕汽車爆炸麼?!一炸得死多少人啊!
這事本來都夠的上刑事案件了,只是……
因為兩個事主都是富二代,貌似還是極有錢的那種……
所以就變成民事案件了。
因為是民事案件,所以當地派出所只叫了兩個菜鳥過來調解。
因為是菜鳥,所以沒有配槍……
女警白綺,是一朵花。
上學的時候是校花,畢業以後進了警隊,就變成了警花。
反正這年頭的小說裡但凡扯到警察,沒個美女警花都是不好意思拿出來見人的,諸位且將就看吧。
男警姜鯤,是一個屌絲。
上學時就是吊車尾,進了警隊依舊是吊車尾,但他有一個特別的能力——吞噬。
也就是俗稱的超能力啦~
這是個秘密,一直被他隱藏的極好。在姜鯤的身邊從來沒有出現過超能力者,所以他一直認為自己就是最特別的那個人。
超能力的秘密,絕不可以被別人發現!不然很可能會被國家抓去研究切片,也有可能會被人類們當做異類、怪物所排擠。是的,姜鯤認為自己已經超越了人類,他將自己稱為——超人類。
因為他一直瞞著所有人,所以just e這種組織並沒有找上他。
至於“吞噬”這個能力的作用嘛……正如字面意思,姜鯤可以吞噬下一切的物體,比如說能量,比如說死物,比如說活物。
只要是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東西,他都能將其吞噬進自己的體內,並且將其轉化成自身所需的能量,對自己的身體進行強化,甚至將自己的生命形態進化。
可惜,他的牛逼之處沒有人知道,在警隊裡依舊是個吊車尾。
白綺與姜鯤到了何夕砸車的地方,發現事主們都走了,只留下一輛被燒成灰燼的法拉利遺骸,問了幾個還在圍觀的路人後才得知——這幾位爺去銀行取錢賠錢去了。
這他媽不是有病麼!
得多麼清奇的腦迴路才會在眾目睽睽之下把一輛上千萬的豪車砸了燒了,而且居然被害人與受害人一起去銀行取錢,這是打算私了?
就不考慮走一下保險的嗎?
然後在熱心群眾的指引下,兩個菜鳥警察來到了正在被搶的銀行門口。
白綺黑著臉推門而入,對於這種無視法律的家夥,她必須要給他們一點顏色瞧瞧!哪怕再有錢,也得關他們兩天!
然後她就愣在了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