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鶯陷入了一種巨大的驚恐和擔憂當中,她,她怎麼了?難道是因為太想回到家鄉,所以死後亡魂又飄蕩到了揚州。現在就是那些鬼怪戲文裡演的一樣,她是附身在了一個小姑娘身上,借身還魂?
這樣的神鬼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鶯鶯的頭腦一下只剩下‘嗡嗡然’的聲音,就像是狠狠在耳邊敲了一聲鑼鼓,頭疼耳鳴,什麼都不能想。
不過她很快就平靜了下來,喚醒她理智的是小指上一粒米粒大小的胭脂痣。這個她當然是熟悉的,同樣的位置她也有一顆。難道是巧合?不會的!她首先就去摸了摸手腕上綴著的一個小牌牌。
這是一個銅鈴鐺手鏈,上面有個同樣材質的銅牌,上面鐫刻了她的名字‘鶯鶯’。這也是後來她被拐賣到京城宛平縣,依舊是原來名字的緣故。
“這個小丫頭叫鶯鶯?這個牌子上寫著的。罷了,這樣也好,懶得給個小丫頭片子再取名字了,以後就叫她劉鶯鶯了。”
小銅牌上鐫刻的字跡還很清晰,幼細的手指輕輕摩挲了一下,立刻確定了,就是‘鶯鶯’!
這個身子是她的,鶯鶯最後只能得出這樣的結果——這個時候她的腦子已經亂成了一鍋粥,這都是什麼事情和什麼事情啊!
這種事情是超過了鶯鶯的見識的,如果是在普通境況之下,她恐怕好些日子都不能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但是今日不同,大概是她對七夕燈會這一天印象太過深刻了,這可是改變她一輩子的事情!
她後來十幾年的悲苦,全都是在這一天釀成的。難道午夜夢回她就沒有想過,如果能回到那一天就好了,改變那一切,她依舊會是趙鶯鶯,是普通人家的女兒趙鶯鶯。
所以她很快就反應過來,她首先要做的就是改變一切,哪怕是個夢也好,至少在夢裡她能留在她的家鄉,留在親身父母身邊了。
等到她有了這個打算,才知道有多難做到!她現在已經被拐子抱在懷裡了,之前之所以覺得眼皮沉重,那一定是因為被用了蒙汗藥的關系。這時候能提前清醒過來已經很難了,然而手腳無力,想要再做一些什麼是不可能的!
只是她到底不是一個真正七歲女童,她是知道這些柺子的手段的。這時候對方一定打扮地整整齊齊,至少並不像一個歹人樣子。抱著一個女童,人家只當是爹爹抱著女兒來逛燈會的。
這喧鬧的場面,自己貿然嚷出來,一個小孩子的聲音,恐怕只有這個抱著自己的柺子聽的清楚。這樣不僅不能招來人幫忙,還會讓這柺子知道自己已經完全醒了。到時候若他再有蒙汗藥,自己就真的沒希望得救了。
所以她並沒有叫嚷,裝作受了蒙汗藥半夢半醒的樣子,乖乖趴在這柺子胸口——天知道她有多恨,恨不得眼前這人即刻下地獄,受陰司刑罰!
這恨意全是她這些年的怨氣所致,她的苦楚不正是由這個柺子造成的麼!
只是再恨也必須忍耐,她打算積攢一些力氣,在見機行事。就在等待的時候心念一動,偷偷從袖口蹭下一枚帶著線頭的縫衣針來。
這似乎是她從七歲之前就有的習慣,這時候她已經學針線了,總會在袖口別上一根針一縷線。或許這是她母親教導她的,為的是應急方便。但這也只是推測,她其實並不知道真正的原因,只是留下了這個習慣而已。
她拿針穿過那柺子後頸上的衣領,只把紅色的線頭留下,算是做了一個標記,然後把真攥在手心不放開。
這時候柺子已經走到了人潮最多的地方了,穿過這一處就會越來越僻靜。鶯鶯心中估計,柺子的落腳處肯定就在那些僻靜地方,不然當初十幾個孩子是怎麼藏起來的?整日用蒙汗藥也不能夠啊,那非得把好孩子弄地痴傻了不可。
穿過虹橋附近,也就過了最熱鬧的地方。這時候鶯鶯手心已經出汗了,她一直沒有等到什麼機會,而現在已經到了最後可以反抗的地方,真的到了完全僻靜處,那就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