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逛商場本沒有什麼怪的。 但是曾警官逛商場卻是極為怪的一件事情。
更怪的是婉君作為曾警官的下屬,竟然還在曾警官的手機裡安裝了跟蹤器,而曾警官壓根不知道這件事情。
我和婉君根據跟蹤器的定位,來到顯示曾警官所在的商場。
略顯意外,這座商場並不在我們常處的市心位置,反倒是更偏西郊一些。
一個城市的發展總是有快有慢的,即便是省城,也有一部分發展的相對緩慢,沒有那麼多高樓大廈,乍一看彷彿是一個三四線的城市的街景。
西郊是省城裡唯一還沒發展起來的區域,不論從什麼角度看,西郊都不像是省城的一部分。
因為地震造成的路面開裂,很多路段都在進行修繕,我和婉君這一路開車一點也不太平,東拐西繞,花費了很多不必要的時間。
一路婉君都在催促我,如果曾警官是在跟蹤某個人,那他隨時有可能離開商場。
結果幸閱是,我們到達商場後,跟蹤器顯示曾警官也還在商場。
“你我們一會進去後,是先跟他打招呼呢?還是......”
“你這不是廢話?難道我們要裝成巧遇遇見他的嗎?你猜他會不會信?”
聽婉君的提議,我真是氣不打一處來,連忙體型她。
“我來的路已經想好了,甭管曾警官是不是在跟蹤人,我們自己也要權當自己不存在。”
“好,好吧。”婉君有些不開心。
從商場的側門入內,一進入擁擠的商場,跟蹤器沒有效果了。
婉君用的跟蹤器畢竟沒有電影的那麼神,還能透過什麼影象變化或者聲音變化,近距離定位被跟蹤饒方位。
婉君的手機只顯示著一份谷歌地圖,曾警官的標記出現在地圖商場的位置。
“分頭找吧?”
“不要。”婉君跟在我的身後:“你和隊長可是一夥的。”
原來如此,婉君既是要跟蹤曾警官,也還要看著我。
以我的性格,如果明白了曾警官不讓婉君介入的理由,我也肯定會想辦法甩掉婉君。
婉君實在是太聰明瞭,和我認識的這段時間,已經把我的性格摸得如此透徹,想在她面前耍心眼真的很難。
我正想告訴婉君自己沒有甩掉她的打算時,眼睛卻不偏不倚的看到一個很像曾警官的身影。
“跟著我。”我忙拉起婉君手,從一旁電扶梯到二樓。
透過二樓的欄杆,我指向那個人影的方向:“你看,那不是曾警官嗎?”
商場似乎在做什麼大型的活動,在正堂大廳裡搭建的室內舞臺,正有舞蹈演員在表演舞蹈。
我想到電話裡聽到的內容,今似乎是這家商場的週年慶典還是什麼的。
以婉君對曾警官的熟悉,只是掃過他的背影,已經確定人是他。
婉君對我點頭道:“是他沒錯,他幹嘛擠在那麼多人裡?”
我也覺得怪,如果曾警官是在監視什麼人,按照常理,應該選擇一個視野相對開闊的地方。
如我和婉君現在所站的二樓,只是往下一望,周圍人流行動都盡收眼裡,是執行監視任務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