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之間,我前抓住李凱的手腕,瞬間將他反壓在地,讓他無法動彈:“老實點。”
“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因為你是兇手啊。”曾警官道:“別演戲了。”
“我是兇手?憑什麼這麼?”李凱想要掙脫,但是雙手已經被我反壓,除非擰斷胳膊,否則根本無法脫開。
“讓你輸的明白一點。我檢視了監控影片,斷定兇手殺人後並沒有逃離公寓。他追這麼做,有兩種原因。第一,他是公寓裡的住戶,殺人後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間。第二,他有別的辦法能夠離開公寓。”
整棟公寓的窗戶都安裝有防盜鐵窗,兇手根本無法翻窗離開,所以不存在兩種可能意外的第三種可能。
“兇手大費周章的在晴穿雨衣進入公寓,警方在日後調查監控時,肯定會第一時間將影片穿雨衣的人摘出來,作為懷疑的重點。很可惜我們早一步揭破了你的計劃,不用警方日後麻煩了。”
如果警方將懷疑的焦點落在穿雨衣的讓人身,便會從兩個層面思考兇手的身份。一者他是外面的人,二者他是住在公寓裡的人。
兇手在殺人後是從十五樓一路往下逃竄,在三樓歪掉的攝像頭位置失去了蹤影。而在案發後到警察來的這段時間,從大門離開的人也二三十個並不算多。
警方若是從這兩方面同時開始排查,內部會排查三層以下的全部住戶,外部則會排查那段時間從大門離開的二三十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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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數量並不算多,排查雖然會耗費一定時間,可找到兇手卻是早晚的事情。
我和曾警官斷定兇手並沒有離開公寓,便是基於這個原因。
兇手會提前打歪三樓監控,表明他是想要隱遁在公寓內,因為他有一個更好的計劃,可以大大方方的離開公寓。
曾警官又道:“你在殺人之後逃到三樓,先將兇器丟出窗外,然後脫掉雨衣,靜靜等待警察的到來。”
著曾警官點亮自己的手機,給李凱看了他記錄的兩項時間:“婉君她第一時間報了警,但是我們卻警察還要早趕到現場。原因並不是警察出警太慢,事實你第一時間接到了報警臺的命令,而你本人在現場,只不過你你不敢過早的出現在監控,因為那樣你的詭計徹底被揭穿了。”
李凱的計劃其實非常簡單。
他在殺人之後,藏匿在三樓附近,等其他警員趕到時,他會在三樓攔住電梯,然後和其他警員回合。
從監控看,好像他一開始是和其他警員在一起,只要調查結束,他可以跟著其他警員一起安然離開了。
日後刑偵隊的人算再怎樣的仔細檢查監控影片,也會忽略到李凱。
因為從時間邏輯看,李凱會出現在公寓,是因為有人報了警,他作為本區域的片警領隊,在案發現場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可是隻要一旦點破了這層迷霧,仔細檢查監控影片會發現,李凱從始至終都沒有從公寓的大門走進來過。
我剛才到保安室裡已經驗證過這一點,證據在備份帶。
“當然,識破你的詭計之後,我們等著你將最後的證物拿出來。”曾警官道:“我其實在三樓附近找過這件雨衣,很可惜我並沒有找到。唯一的解釋,是雨衣被你藏在了更隱蔽的地方,輕易你不會拿出來。”
我接話道:“我們兩個會出現在案發現場,完全是你意料之外的事情。你原本打算等刑偵隊來了以後,藉故離開,再繞道後巷將兇器和雨衣處理掉,結果兇器卻被我們提前發現。如果你在此之後想要攜帶雨衣離開,變成了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也沒有處理的必要性,所以才會拿來嫁禍。”
被我壓著的李凱面色忽然冷淡起來:“你們是怎麼懷疑我的?”
曾警官指著李凱的鞋道:“也許你自己沒有注意到,你的右腳鞋帶粘在了一起。”
“那又怎麼樣?”李凱不解。
曾警官這才道:“你的鞋帶是黑色的,所以你才沒有注意到。血液在凝固之後也會變成褐黑色,你的鞋帶會黏在一起。是因為濺在雨衣的血,滑在了你的鞋帶。”
從見到李凱的那一瞬間,曾警官一定斷定李凱是兇手。他之後偷偷跟我過,但是因為缺乏決定性的證據,才不讓我轉告給婉君。
李凱非常謹慎的選擇了可以遮蓋全身下的斗篷式雨衣,但是雨衣的設計是一定會露出穿著者的雙腳的。
之後只要讓李凱穿雨衣,對血跡和他鞋面的位置,能肯定這身沾滿血跡的雨衣,便是他李凱的。
“竟然是這樣!”李凱腦袋狠狠磕在地板:“我計劃了這麼久,竟然因為這樣的疏忽,功虧一簣。”
即便此時我沒有開道眼,李凱身的濃濃鬼氣也被我嗅到鼻子裡,可他是人,為什麼身會有鬼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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