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膽!你竟敢賄賂朝廷命官!”張瑾色厲內荏,眼角掃過縻貹和阮小二,又看了看那兩根金燦燦的金條。
這二人看著凶神惡煞的,他只是個文官,逃跑肯定跑不過他們。
前段日子朱仝和雷橫抓了不少梁山賊人,他們定是為此而來。
這可如何是好?
“賄賂?談不上。”
秦鋒平靜地說道:“饋歲訪友互贈些禮品,便是朝廷也管不到吧。張縣尉飽讀詩書,當是知道我為何而來?”
張瑾頹然地坐到椅子上,為難地說道:“頭領,你的事兒,我幫不了你。攻打梁山是知縣相公的意思,人是雷都頭和朱都頭抓的。我一介文弱夾在中間也甚是難做。”
“救人之事,我已有安排,就不勞煩縣尉了。我只希望日後縣尉能夠對梁山之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秦鋒淡淡的說道。
“作為饋贈,我保證縣尉考詞之上絕不會有梁山二字!”
張瑾聞言冷笑一聲,面露譏諷地說道:“保證?你如何保證?頭領可是忘了西陳村之事?”
“不知縣尉可曾聽到西陳村保正之子上告官府?”秦鋒毫不退讓地反問道。
“這......”張瑾張口欲辯,腦中卻“轟”地一響,愣在當地,做聲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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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若非西陳村陳保正之子不敢上告,還一直推脫說父親是醉酒失火而死,他和兩位都頭也就不會謊報戰功了。
莫非梁山賊人放過陳保正之子就是要用陳保證兒子的嘴堵住官府的追究?
是啊!
整個西陳村的村民都參與了運糧,自然不會出賣梁山賊人給自己惹事。
陳保正死後,陳保正之子當家做主,他若是咬定家中財物沒有丟失,父親之死與梁山無關。原告都矢口否認,官府即使知道事情真相又如何追究?
“縣尉相公才識淵博,是國之棟樑,應該有更廣闊的舞臺,而不該僅僅是在這小小的鄆城。是也不是?”秦鋒盯著張瑾,一邊說著一邊伸手把兩根金條又往前推去,一直推到案几邊上,然後用力把其中一根金條推了下去。
“咣噹!”
金條砸落在地面上,也砸在張瑾的心頭上。
張瑾如坐針氈,避開了秦鋒的視線。
他聽明白了秦鋒的意思。
如果他肯聽話,自然會有更大的平臺。如果他不肯聽話,就會像落地的黃金一樣。看似是任他選擇,可這背後的一雙手明明只給了他一條路。
通匪,一旦被朝廷知道,可是要掉腦袋的。
若不答應,恐怕今天就得先走一步。
拿命賭一把?賭他不敢對朝廷命官下手?張瑾看看縻貹,又看了看阮小二。
罷了!
他是文官,若是熬得資歷,升遷為知縣,還有調離鄆城的機會。到那時......
想到這裡,張瑾站起身來,拾起地上的金條,躬身放到了秦鋒身邊的案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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