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腕放血,是為了降低屍體的體重,便於搬運。
拆被套做繩子,打登山結,說明此人具有很強的野外生存能力,並且可能喜歡攀巖。
用繩子搭成一個簡易擔架,證明他不是第一次做這樣的事。
讓女屍大半夜光溜溜的穿高跟鞋走路,不光是因為他有慾望,更因為他反偵察意識極強,想利用女屍的高跟鞋聲混淆視聽,造成一種男屍和女屍偷了一床被套溜走的假象。
這一切的計劃堪稱滴水不漏,李敢把整個兇殺案過程在腦子裡過一邊之後,明白這件兇殺案不一般,有這種能力和手法的人肯定是殺手。
可惜,再完美的犯罪也會有破綻露出,這次兇手的破綻非常多,因為他怎麼也不會想到,有個開著外掛的人,破解了他的完美謀殺。
“黃警官,我們可以走了。”李敢強忍著胃部的不適,對黃謹說道。
“這麼快嗎?”黃謹驚訝的反問一句,看到李敢點頭,才向回走。
來到黃謹的辦公室,李敢有些驚訝,檔案本堆積在桌面上,碼得很高。
“有這麼多的案子嗎?”李敢不由自主的問了一句。
他來的時候,發現這裡並不是警局,而是刑事案件調查局,以為這種跟警局有些不同的警察部門會比較輕鬆,直到他看到那疊滿桌子的檔案,頓時覺得刑警貌似工作更加繁忙。
“這些都不算什麼,一共就六件案子,幾千份調查報告什麼的,哪天我帶你去見見局裡的前輩,他們一人跟著上百件案子,最牛的是,從未弄記錯過其中任何一個案子的每一個細節!”
黃謹崇拜的表情落在李敢眼中,讓李敢心中暗暗乍舌。
這是什麼概念,說是超人都不為過了吧...
李敢的記憶力還可以,可眼前這些調查報告,讓他有種發暈的感覺,紙質文字在他眼中,就是天書一般的存在。
二人坐下,一人描述,一人筆記。
“對了,黃警官,為什麼你不用錄音筆什麼的記錄案情?”
關於為什麼不用錄音裝置錄音的原因,李敢有些好奇。
“很簡單,用錄音的方法,要三到五次才可以達到抄寫一次的效果,當然這是因人而異的,反正我覺得用筆記,比用錄音好。”
“刑偵調查容不得一絲馬虎,而且根本不像是小學時候背課本,不僅要記住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徵,還要記住他的喜好、常聯絡人號碼、車牌、社交工具id等等等等......”
“有時候只要記錯一個部分,就會導致分析出錯,分析出錯就會導致抓捕行動佈局失誤,一環扣一環,只有最基礎的東西做好功課,才能夠讓不法分子無處可逃。”
黃謹十分認真的說完之後,開始記錄李敢所述一切。
他時而皺眉,時而舒展,看來他心中的一些謎團還未解開,而解開的那些謎團又讓他深感沉重。
一小時之後,李敢終於說完,黃謹的眉頭都皺成了井字型。
“李敢,這件事,你千萬不能說出去,否則有可能遭到犯罪分子的報復,這件事...很不簡單。”
李敢聞言,問道:“殺手?”
“你也這麼認為?”黃謹語氣有些驚訝的反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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