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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會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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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村民們都散了後,這三十個大兵都來到了秦泰身邊。這三十個士兵雖然都是官兵,可穿的衣服也不一樣。其中二十人穿的是土黃色的正規軍標準制服上衫下褲,外面還罩著一件同色的背心,背心前胸後背上都印著一個大大的“兵”字。他們都帶了一頂圓形的大沿帽,帽上有一縷紅纓。有眼力的人一看就知道他們是正兒八經的大明正規軍士。另外十人也是土黃色的棉布上衫下褲,外面罩的是皮質的軟甲。和那二十個正規軍不一樣的是,這十人沒有戴帽子。一般的老百姓不清楚,可秦泰他們官方的人很清楚,這三十人中二十人是軍戶出身,十人是府兵出身。不要小看這十人,他們的戰鬥能力可能比其他二十人加起來還要厲害。

明朝時期的軍隊實行軍戶制度,也就是說一個士兵當兵,他們的直系親屬將不用交稅,成為軍戶最大的好處就是不用繳納苛捐雜稅。但作為軍戶,就要保證至少一家人中有一個男丁當兵。當這個當兵的男丁死了,就要再出一個男丁當兵。要是家裡的男人死光了,或者沒有成年的男人的時候,軍戶的資格就會被取消。這是明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定下的規矩,一直沿用到明末。可隨著軍戶裡的男丁越來越少,連年不斷的戰事,明朝軍隊裡計程車兵越來越少。一些軍官為了喝兵血,為了佔空額,故意虛報人數或者隱瞞不報傷亡。一些沒有出丁的軍戶,為了自己能面交稅收,為了不被趕出軍營,只好默默地忍受著,希望軍官能多少給自己加一點補足。

隨著士兵人數大大減少,戰鬥力明顯下降,這些軍戶子弟兵已經不能維護明朝的治安和邊防。一些有勢力的官員開始僱傭或者招攬一些農戶家的青壯年,訓練和培養他們。這些人並不屬於朝廷的軍隊,所有的傷亡和損失都由組織者個人承擔。但是由於他們受過嚴格訓練,又是拿命換錢的,所以他們比一般的軍隊士兵更加勇敢。逐漸朝廷默許了這種士兵,叫他們“府兵”。但是這些人只能拿正常士兵一半的工錢,裝備什麼的也不按時按量發放,這一切有所指揮的官員自己出資。死亡後也沒有任何的補償,朝廷對他們的安危不負任何責任。這種“府兵”不但作戰勇敢,而且對長官絕對的忠心,可惜養他們的費用太貴了,一般的官員養不起這種私人軍隊士兵。

一個軍官模樣的人上前,對秦泰說道:“大人,標下叫李立。是兩江總督胡大人手下的親兵。我家大人說大人您對前線將士的幫助太大了。大人您不但幫了我家大人,更加救了江南數也數不清的百姓。我家大人要標下帶人保護大人,安全負責大人一行人的安全。李立和標下聽從大人您的調遣。”

李立所說的胡大人,就是明中期赫赫有名的胡忠憲。胡忠憲字如貞,嘉靖年間兵部尚書、兩江總督、東南戰時總管。歷史上對這個胡忠憲褒貶不一,他既是明朝第一奸臣嚴嵩的得意弟子,是嚴嵩安排在江南最大的助手。胡忠憲不但是兩江總督,管轄著江|蘇也就是南直隸、安|徽、江|西三省軍政事務,更兼任東南戰時總管,統領著江南十多萬的軍隊。他一生最大的貢獻就是英明的任用了抗倭名將戚繼光和俞大猷等人,徹底地將危害東南沿海近百年的倭寇趕出了中國,還明朝百姓一個清平世界。歷史上說,要不是因為胡忠憲手握重兵,和遠在京城的嚴嵩嚴世蕃相互呼應的話,嘉靖皇帝早就對付嚴嵩嚴世蕃了。早一年對付嚴嵩嚴世蕃,就會少死不少忠良和老百姓。

秦泰也知道胡忠憲,知道胡忠憲和嚴嵩的關系。但是為了江南的老百姓,為了少死一些大明百姓,他才幫助胡忠憲。但是絕對沒有想和胡忠憲套交情的想法,而且秦泰並不看得起這個嚴嵩的弟子。但是胡忠憲總是兩江總督,是這裡最大的官,不好得罪不說,這些士兵剛好幫了秦泰的大忙。

秦泰笑著對李立說道:“小將軍不用這麼客氣,不知道你是幾品?”這是很有必要的事,李立如果只是胡忠憲的“府兵”,也就是白丁,沒有任何職務的話,秦泰可以叫他李立,也可以叫他“小李”。如果李立有功名在身,是朝廷的官員的話,哪怕是最小的從九品軍官,秦泰也不能隨口叫他的名字,要按規矩叫他的職務。要是李立的官階比秦泰的還高話,秦泰和大家不但要稱呼李立為“李大人”,而且還要給予一定的尊重。雖然文貴武賤,但是朝廷的規矩和禮儀不能變。

李立馬上躬身對秦泰說道:“大人,您太客氣了。標下不過是一個小小的總旗而已。稱不上什麼將軍。我家大人說了,在您大人面前我們不過是一些下人和守衛。要是大人覺得我們太顯眼的話,我們也可以和大人一樣化裝成百姓的樣子。您只要叫小的小李或者李立就好。”

“總旗”是明朝軍隊軍官的一種稱呼,屬於下級軍官。在明朝軍隊中,最低的職務就是士兵,士兵分“主兵”、“巡兵”、“守兵”三種。“主兵”也就是主力軍計程車兵,平時只管訓練。一般是用來剿匪或者抵抗大批敵人用的,他們的裝備和待遇都是最好的。只有京城的皇家禦林軍才能比得過他們。“巡兵”是地方上的主力,一般主要責任是巡邏和守衛。“守兵”是一些年紀小或者年紀太大計程車兵,他們既不能殺敵又不能巡邏,只好安排上一些重要倉庫守衛,也有一些在晚上巡邏的,更多的是軍中的後勤和火頭軍。士兵之上就是“伍長”,一般來說一個“伍長”可以管五到七個士兵,也就是現在的“班長”。“伍長”之上就是“小旗”,一個“小旗”可以管十到十二個人。“小旗”之上就是“總旗”,“總旗”能管三十到五十人,也就是現在的“排長”。“總旗”之上是“百戶”,又叫“校尉”,也就是現在的“連長”。“百戶”之上就是“兵備”,也就是現在的“營長”。“兵備”之上就是“千戶”,也就是現在的“團長”。“千戶”之上就是“守備”,又叫“遊擊”,也就是現在的旅長。“守備”之上就是“總兵”,“總兵”也就是明朝軍中地方長官。“總兵”分“總兵官”、“總兵”、“禦總兵”三種。“總兵官”雖然也叫“總兵”,其實不算真正的“總兵”。所謂的“總兵”就是指手上的兵力超過一萬的那種,而“總兵官”所能管轄的兵力不過五到八千人,最多不能超過八千。“總兵”已經是明朝軍隊中的高階將領了。每一個重要的地方都會有一個“總兵”把守著。按照現代的說法,只有“總兵”才能配真正的稱為將軍。“禦總兵”更是了不起了,整個明朝每一代不過才十個“禦總兵”。每一個“禦總兵”手下有近十萬的兵力,特別是幾個邊關上的“禦總兵”,他們可以說是地方上的草頭王。只要他們不叛國,能夠守衛好邊疆,就算他們身邊的太監監軍也不能把他們怎麼樣。也只有到了“總兵”一級,超重的文官才會有所顧忌。到了“禦總兵”一級,朝中的文官才會當他們是一個人物。

李立是一個“總旗”,也就是現代社會的一個排長。屬於低階軍官,正八品級軍官。他手下有二十個正規軍士兵,十個胡忠憲自己的“府兵”。他在胡忠憲手下不算什麼親信,好在他為人老實,所以胡忠憲才派他來秦泰這裡。胡忠憲是朝廷正二品的大員,按照他的等級,他可以享受一百人組成的親兵和儀仗隊。但是他來到地方,又是前線,所以朝廷允許他可以組織五千人以下的“府兵”,身邊可以有五百人以下的親兵和儀仗隊。李立是親兵總隊第三分隊的小隊長,這支小隊屬於最外圍的親兵。雖然不被胡忠憲看重,但是作戰能力和反應速度都不錯。這對秦泰來說很合適,這些人既可以當偵察兵用,又可以作戰。

作為胡忠憲的親兵,李立和他的人在兩江三省很有地位。他們在外面有時候,權力大到連一個縣官也不敢不聽他們的。可是他們不能出他們的管轄範圍。不管是軍隊的規矩,還是身份關系,他們只要一離開他們的地盤,他們不但享受不到原來的福利,而且會被抓起來。所以李立只能在兩江三省內保護秦泰一行五人。這也是胡忠憲為了感謝秦泰,私下幫秦泰能做的唯一一件事。胡忠憲也打聽過秦泰,知道秦泰是一個怎麼樣的人。他也知道秦泰是一個有骨氣的人,不然不會一點寶藏也不收。按胡忠憲的意思是一步一步和秦泰搞好關系,最好能拉他進自己的陣營。就算不能拉秦泰進來,也絕對不能和他作對。胡忠憲隱隱約約的覺得秦泰是一個有前途的人。於公於私他都不想和秦泰交惡。這一點秦泰並沒有想到,是後來“老酒鬼”師爺提醒他,他才恍然大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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