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解釋這些不合理之處的,只有一個理由:被害者被殺死的時候,是沒有知覺的。
沒有知覺就不存在反抗。
裴戈雙眸一亮,趕緊去檢查被害者的口腔,想看看被害者生前有沒有服用什麼安眠之類的藥物。
口腔裡面沒有任何發現,有的已經吞進肚裡了。
怪不得布簾是被拉上的。如果是暴力闖入,不連不可能拉上,換句話說,運勢裡面的場景很有可能是兇手後來預設的,那個時候被害者其實已經失去意識了。
在搬動被害者的過程中,兇手手上戴著的白金戒指,不小心滑落到浴缸裡,兇手想要製造一個意外致死的假象,是被害者自己要使用吹風機,一不小心觸電身亡的。
所以布簾必須拉上,水溫必須調好,這樣才能夠做出逼真的效果。
裴戈已經有了一定的眉目,於是她來到關聯房間。
這是臥房,擺滿了姐妹淘的照片。裴戈把照片放在一邊,拉開了抽屜,一點點的翻找。
終於在最下面的抽屜裡,她找到了一個厚厚的日記本。
開啟日記本,裡面的字跡娟秀,一看就是女孩子寫的。
她翻到最後一頁。
6月8日,星期六,天氣陰。
劉梅那個賤人!我竟然發現她在勾搭我的男朋友!她怎麼能這樣,太無恥了,我以前還把她當朋友!
我檢查過男朋友的聊天記錄,其實一開始他並不想要你會劉梅的,只是礙於她是我的朋友,所以都是禮貌性的回絕,可架不住劉梅三番五次的勾搭,每次都是晚上要約他吃飯!
我實在氣不過,帶著聊天記錄就去找劉梅對峙!我問他為什麼要跟我搶男人,她卻一點都不知羞恥,還說我男朋友本來是要跟她在一起的,是我破壞了她的幸福!
我們兩個大吵一架,不歡而散,說實話,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起住了,現在看到她就會產生心理生理反感,對男朋友也不太敢信任,我到底該怎麼辦?
……
日記後面的內容,全都是在抱怨,然後再說劉梅的不好。
其實自己的內容就已經可以說明,這對閨蜜確確實實是爆發了矛盾,而且確實是因愛生恨,這都跟羅莎所陳述的對得上。
但是日記到底是被害者還是兇手寫的?
他們兩個人在劇本中的名字,並不是玩家的名字,第1次陳述的時候,羅莎也沒有提到。
既然是白金戒指,應該是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或者是兩人一起購買的定情信物,佩戴戒指的人應該不是單身。
而日記裡面提到的劉梅,很顯然是單身,是在勾引好朋友的男人,按理說他應該是沒有戒指的。
而浴缸裡面卻發現了兇手不小心留下來的戒指……
等等。
難道……真正的被害者,其實是劉梅?
在知道真相之後,惱羞成怒的兇手,最終還是對背叛自己的閨蜜下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