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沒有。”
沒錯,那次江江確實‘有機會’殺掉他。
被綁架了三十多天,地産大亨發布了懸賞,幾十萬美金要換她。更何況,當時那些年輕人,能和地産大亨的女兒交朋友的人哪裡會是普通人。
但都被人惡劣地殺掉了。
就算沒有懸賞,面對社會巨大動蕩,警察局也會盡力捉人。
但是在沒有歹徒的面貌名字的情況下,抓人只能靠被綁架的富江作為唯一辨認嫌犯的標誌了。
那次的酒店中,就是有人認出了富江,在沖頭的黑暗慾望中,那個人甚至沒有選擇報警,就埋伏了起來,準備英雄救美。
那個時候還真被他偷襲成功了。
雖然之後也死的很慘。
這個變態的腿上中了一槍。
他甚至還笑著看著她,在她的唇上落下一吻,“要跑嗎?女孩,這可是個很好的機會。”他抽出一旁的水果刀,放在她的手上。
帶領著她的手,慢慢將刀鋒對準了他的喉嚨,男人笑得又好看又詭異,那雙眼眸中似乎也隱藏著一絲瘋狂:“殺掉我,富江,我就放你走。”
江江:……
變態!
然後在惡魔睜大的眼眸中,他笑著不容反抗地握著她的手,還在用力著,直到在脖頸處割下了很深的一刀,血液噴湧而出。
被噴了一臉血的江江:……
大變態!
惡魔還沒有攻略成功,這個時候怎麼可以讓高位神明的分|身死掉啊!於是手忙腳亂地又是找繃帶又是找止血藥。
啊呸!
江江那個時候怎麼就鬼迷心竅了?
他在她的手上落下一吻:“所以,是富江救了一個殺人狂。”
“是你沒有跑掉。你放棄了唯一的機會。”
他也不會再給她第二次機會了。
偶爾的逃跑算是一種情趣,他可以不計較,反正她總會回到他的身邊。
廢話!
直到包紮的時候,惡魔才知道傷口明明很淺,雖然看上去嚇人。
所以那個時候他明顯是醒著的,要是她沒有去救他,下一秒那把刀就會毫不留情地刺穿她的喉嚨。
這是他設下的第二道考驗也是最後的一道考驗。
他闔眸。
她透過了。
他的富江。
合該來到他身邊的富江。
人類活久了總會顯得寂寞,這個時候自然需要身邊有同伴,而富江,就是他精挑細選的那個同伴。
至於是不是愛情?
反社會人格的人會有那種可笑的東西嗎?當然,如果她需要,他不介意扮演這樣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