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敘小修詩》中稱其弟所作“大都獨抒性靈,不拘格套,非從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筆”,要求創作真實表現自己的個性才情,反對條條框框束縛。
認為“出自性靈者為真詩”,好詩好文,都是“任性而發”。
受李贄“童心說”影響,他把“性靈”和“理”、“聞見知識”相對立。
也就是以為“性靈”外現為“趣”或“韻”,而“趣得之於自然者深,得之於學問者淺”,所以童子是最有生趣的。
品格卑下的“愚不肖”,只知求酒肉聲伎之滿足,“率心而行,無所忌憚”,也是一種“趣”;恰恰是講學問、做大官的人,“毛孔骨節俱為聞見知識所縛,入理愈深,然其去趣愈遠矣”。
同樣,稚子“叫跳反擲”,醉人“嬉笑怒罵”,因為“理無所託”,所以“自然之韻出”《壽存齋張公七十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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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保持人性的純真、活潑是首要的,真實的卑下也比虛偽的高尚好。
其次,明確肯定人的生活慾望的流露與表現,推崇“任性而發,尚能通於人之喜怒哀樂嗜好情慾”的“閭閻婦人孺子所唱”的歌謠。
語言上繼承元白傳統,平易近人,不用典故,多用俗語,“寧今寧俗,不肯拾人一字”。
總之,反禮教、反理學、反擬古,強調天真自然趣味,在當時起了很大作用,對清代鄭燮、袁枚詩也有很大影響。
不過,公安派“性靈說”注重現實不夠,有明顯的唯心傾向。
他們甚至認為“心靈無涯,搜之愈出”袁中道《袁中郎先生全集序》),袁宏道進一步把性靈神秘化,說它如“山中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態,雖善說者不能下一語,唯會心者知之。”
這就割斷了性靈與現實生活的聯絡,導致他們消極避世,縱情山水,連李贄的鬥爭精神也沒繼承下來。
因此在創作上,詩歌成就不高,只有一些遊記、隨筆等小品,以抒情敘事為主,筆調輕快灑脫,清新自然,給人以活潑爽朗之感。
如袁宏道《滿井遊記》《虎丘記》等。
至於竟陵派是繼公安派之後,以湖北竟陵人鍾惺、譚元春為首的一個文學流派。
他們在反覆古、重性靈上與公安派一致,但他們不滿公安派鄙俚、輕率、淺露的流弊,主張“引古人之精神,以接後人之心目”,就是透過乞靈於古人,達到一種“靈”而“厚”的創作境界。
因此表現出“幽深孤峭”的風格,顯示了激進活躍精神的衰落。
可以說晚明小品文代表了晚明散文所具有的時代特色,如代表人物除公安派、竟陵派而外,還有張岱、王思任等人。
晚明小品文內容題材上的顯著特點是趨於生活化、個人化,在文章中反映自己日常生活狀貌及趣味,滲透著晚明文人特有的生活情調。
此外還有復社和幾社,所謂復社的話,是明末一個具有政治鬥爭色彩的文化組織,其領袖是張溥、張採。
復社宗旨是“興復古學,務為有用”,政治上繼承東林黨傳統,繼續反對宦官擅權,並投入抗清鬥爭;文學上反對公安派、竟陵派末流空談性靈、不問時事傾向,重新標舉“復古”旗幟,但又與前後七子側重形式上覆古不同,而是使詩文為現實鬥爭服務。
復社文人作品,多表現時事,富於激情。張溥的《五人墓碑記》記敘蘇州市民同閹黨的鬥爭,頌揚為正義而獻身的“五義士”。
簡而言之就是愛憎分明,文字簡潔,具有很強的感染力。
幾社的話,是明末以陳子龍、夏允彝為首的一個文社組織,政治態度、文學主張都與復社相同。
那時傑出的人物有夏完淳,真的算是傑出的少年民族英雄和早熟作家,14歲參加抗清,犧牲時年僅17歲,其詩歌《細林夜哭》哀悼老師陳子龍,散文《獄中上母書》都悲壯感人,堪稱千古不朽的傑作。
因此我們現在才說作為一種源自於民間的文學樣式,散曲在元代十分興盛,而在明代又有了較大的發展,從題材開掘到藝術風格,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
比起曲調清新自然、語言淺俗活潑的元代散曲,明代散曲有脫離民間本色而文人化的趨向,特別是明中葉以後,詞藻化、音律化的現象比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