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說了這麼多,我們可以發現,元明清戲曲創作已經異彩紛呈,蔚為大觀,成為唐詩宋詞之後中國文學的又一代表性樣式。
這一藝術成就的形成自然有多方面因素,考慮到劇本作為一劇之本的重要性,就很有必要從元明清戲曲所採用的故事的角度對這一藝術樣式的生成進行審美觀照。
因為大家都知道,古典戲曲從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分類,如可以按照性質分為悲劇、喜劇、悲喜劇(關於古典戲曲的性質一直爭訟紛紛,或以為古典戲曲無悲劇,或以為古典戲曲無純粹悲劇與喜劇,有的只是悲喜交糅的悲喜劇,等等),亦可以按照主題內容進行分類。
像是我們可以按照古典戲曲的題材分類方法,因為題材是作家從廣闊的現實生活中選擇出來作為他所要描寫的具體生活現象。
描寫什麼樣的物件、用什麼作創作題材,對一部戲曲作品的創作來說,是首先必須考慮的問題。在戲曲創作的實踐過程中,題材的重要性逐漸被認識。
最早在元人夏庭芝的《青樓集》就開始注意到作品題材的分類。
他認為雜劇“有駕頭、閨怨、鴇兒、花旦、披秉、破衫兒、綠林、公吏、神仙道化、家長裡短之類”的區分,基本概括了當時戲曲作品的各類題材。
到了明初,朱權在元人基礎上把戲曲題材進而細分為十二種“雜劇十二種一曰‘神仙道化’、二曰‘隱居樂道’(又曰“林泉丘壑”)。
三曰‘披袍秉笏’(即“君臣”雜劇)、四曰‘忠臣烈士’、五曰‘孝義廉節’、六曰‘叱奸罵讒’、七曰‘逐臣孤子’。
八曰‘鈸刀趕棒’(即“脫膊”雜劇)、九曰‘風花雪月’、十曰‘悲歡離合’、十一曰‘煙花粉黛’(即“花旦”雜劇)、十二曰‘神頭鬼面’(即“神佛”雜劇)。”
其中神仙道化多取材於道教傳說,意指成仙成佛;隱居樂道意指離群索居,大都以隱士生活為主,而多雜以佛老思想。
披袍秉笏,出場者為衣冠束帶之君主與朝臣;忠臣烈士指文武官員對朝廷的盡忠,多依據史傳而加以渲染。
孝義廉節指社會倫理主題,以民間傳說為主,間或取自史傳;叱奸罵讒指正義與非正義的鬥爭,多憑史傳,藉以諷世、
逐臣孤子,以貶謫不遇的名官文士為題材,指放逐官員及喪親兒女的悲劇;鈸刀趕棒概以刀劍打鬥為能事。
風花雪月以男女間戀愛為主題;悲歡離合,敘述家人骨肉一朝因故分散,後來又能重逢的故事,一般情節比較曲折。
煙花粉黛一般為涉及青樓妓女之劇;神頭鬼面專演仙佛神怪之事。
可見,朱權所分的“十二科”,大體都是從題材的不同來區分的,較夏庭芝的分類範圍也有所擴大,反映了他對於題材的認識。
但“其排列次序也滲透著朱權後期崇道的傾向”,其中還存在有交叉重疊現象,同時依舊無法包括所有的雜劇,“未必十分恰當”。
後來,呂天成把這十二類概括為六門“一曰忠孝,一曰節義,一曰風情,一曰豪俠,一日功名,一日仙佛。”
這三種分類大體反映了元明兩代戲曲創作的題材型別。現代學者對戲曲題材的分類亦各有己見,其中羅錦堂的分類相對而言最為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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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將現存元人雜劇重新分類為歷史劇、社會劇、家庭劇、戀愛劇、風情劇、仕隱劇、道釋劇、神怪劇。
關於題材分類還有不同意見,但大體不脫這一範圍,如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往往大致分為歷史劇、公案劇、婚戀愛情劇、神仙道化劇、世情劇等。
接下來論及古典戲曲題材會大致以此二種分類為標準,但由於所引述研究成果在此問題上並無一致意見,因此在分類名稱上可能存在差異,或分類範圍不同,或名異而實同,因此這裡並不拘泥於採用某種分類標準。
就題材而言,就像前面提到的,古典戲曲題材具有強烈的因襲性,這決定了從元代一直到明清戲曲在題材的主題內容上不會有大的改變,型別亦基本一致。
當然,由於時代狀況、文化背景、創作心理等因素髮生改變,這些大致相同的題材型別仍然會隨著創作環境和創作心理的轉變而轉變,從而在同樣的題材型別中呈現出獨一無二的新特點。
像是《論元雜劇題材型別及其成因》一文就對元雜劇的主要題材型別及形成原因有比較深入的分析,認為現存元雜劇根據題材的不同可以分為歷史劇、公案劇、婚戀愛情劇、神仙道化劇、世情劇五類。
所謂歷史劇是指根據歷史事實或者史書傳記、歷史傳說而改編承襲下來的雜劇作品,在元雜劇創作中佔據十分突出的地位,且成就巨大,以紀君祥《趙氏孤兒》、關漢卿《單刀會》、高文秀《澠池會》等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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