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比如都昌縣的一名農婦“為鄉鄰紡緝、漧濯、縫補、炊爨、掃除之役,日獲數十百錢,悉以付姑”,也是日收入100文左右,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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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城市裡的情況的話,據記載舒州官營酒務的雜工,收入大概是“每名日支工食錢二百五十文省”,也就是日工資有200多文。
以及饒州城一個叫魯四公的傢伙,開了個食品店,專門“煮豬羊血為羹售人,以養妻子。日所得不能過二百錢,然安貧守分”,日收入100多文,不到200文。
吳中也有兩名傢伙,“同以鬻鱔為業,日贏三百錢”,同樣每人每日也有100多文的收入。
也就是說,在這個時代,你不管幹些什麼,每天最少也有一百文左右的收入,而這個收入大概能在宋朝過上怎樣的生活呢,我們再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可以從宋朝人的一天開始說起。
美好的一天當然是從早餐開始,在清晨,宋朝的百姓們會在報時人的鐘聲中醒來,卻並不著急著吃早餐,而是先洗臉、刷牙,再吃早點。
過程差不多和現代人一樣,由此也可以說明宋人對生活小細節的追求一點不比現代人遜色,從一些流傳至今的生活小物件就可以說明,比如,牙刷。
是的,你沒有看錯,宋朝人可不是拿手指刷牙的,也不是嚼楊柳枝了,因為這個時候已經有牙刷了,木質的,以豬鬃毛或者馬鬃毛為毛刷,看起來幾乎和現代的牙刷一樣,沒什麼區別。
洗漱完畢之後,大家才陸續上街吃早餐了,記住,是上街,而不是在家裡煮稀飯吃鹹菜。
據《夢梁錄》裡記載:宋朝的百姓尋常家裡都不開灶的,每天早上都會有許多賣早點的鋪子熱鬧營業,一二十文錢就可以買到“灌肺”、“炒肺”、粥飯之類的早點。
所以,李小魚在蘇州教給那些難民們的小吃做法,才會那般火爆,因為大家都習慣了上外面吃早餐,什麼新奇好吃吃什麼,想不火都難啊!
而早飯過後,如果天氣好的話,正是踢足球的好時機,當然,宋朝人管它叫做蹴鞠。
大家在電視裡都看到過,蹴鞠是豬尿泡做的,和足球差不多大小,玩法相差不多,也是射門,不過那時候的球門和現在的大不相同,乃是豎的一根杆,杆上有塊木板,上面開了個洞,比蹴鞠大不了多少,稱之為風流眼,是射這玩意,所以難度比足球高多了,後來也就逐漸失傳了。
畢竟國足連那麼大的球門都射不進,要射這玩意的話……
咱們聊點別的吧……
不過在宋朝,蹴鞠卻是一項全民熱愛的運動,上至王公貴族,下至黎明百姓,從皇宮內院到平民家庭,都以蹴鞠為樂。
元代錢選所繪的《宋太祖蹴鞠圖》,便是描繪宋太祖趙匡胤與趙炅、趙普等人踢球的場面。
普通人也常常在御街和橫街上玩蹴鞠,有道是“舉目則鞦韆巧笑,觸處則蹴鞠疏狂”。
甚至連女孩子都十分熱愛蹴鞠,不少宋代銅鏡中就有男女相對踢球的紋飾,宋代陶枕也描繪了民間少女踢球的情景。
對此宋代詩人陸游的《殘春》中曾寫到:“鄉村年少那知此,處處喧呼蹴鞠場”。
可見蹴鞠運動在宋朝的確是火爆一時,稱之為那個時候的國球也不為過。
而除了蹴鞠外,也有一些體力不佳的文人們,會選擇更為儒雅的高爾夫,也就是“捶丸”來遊戲。
所謂的“捶丸”,“捶”即擊打,“丸”即小球,是一種以球杖擊球入穴的運動專案。
它的前身是唐代馬球中的步打球,當時的步打球類似於現代的曲棍球,有較強的對抗性。
不過到了宋朝,文人嘛,柔柔弱弱的,弱不禁風,對什麼抗啊,於是步打球由原來的同場對抗性競賽逐漸演變成了依次擊球的非對抗性比賽,球門改為球穴,名稱也隨之改稱為“步擊”、“捶丸”、“角球”,也是十分火爆的一種娛樂活動。
據稱當時連兒童都非常喜愛“捶丸”這種活動,如北宋官吏膝甫,幼時“愛擊角球”,他舅父范仲淹“每戒之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