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們像對待牲口一樣,看到誰走不動了,肆意揮舞著手裡的鞭子抽打。
最先倒下的是一個六十來歲的老人,應該是太累了,走著走著,忽然一個踉蹌,人直撲撲的摔在地上,本來或許還不致命,但是落地的時候,枷鎖重重的撞擊了脖子,咔嚓一聲,當時就翻了白眼。
一名看守走了過來,把手放在老人的鼻子下面探了探,扭頭向領隊的看守報告:頭,沒氣了。
隊伍裡,有幾個人聽到這句話後,立刻嚎啕大哭,有喊爹的,有喊老頭子的。
領隊的那名看守,對著這幾名哭的人說:你們,出來,挖個坑,把人埋了。
這樣的事情,幾乎每天都會發生,五六天後,原先出發的人,已經少了好幾個。
隨著疲勞的加劇,這支隊伍是越走越慢,看守們的鞭子也失去了作用。
於是他們開始議論紛紛:頭,咱不能這麼走了,只要有一個罪犯走不動,其他兄弟都得在這乾耗著,咱們還是得分批,把人分一分,早送到的早回來。
領頭的那個看守,細細一想,覺得有道理,於是決定把人分開,分別押送。
一個年輕的看守建議按照家庭分,被領頭的那個看守一頓訓斥:“你知道個屁,一家人在一起,鬧起事來怎麼辦?婦女和小孩不要緊,成年的男人,必須搭配開來。”
和王阿奴分到一組的,只有一個人,就是跳崖那個婦女的小叔子。
押送他們的看守,只配了兩名。這兩個人,是特地到領頭的看守那裡送了禮,搶來的差事。
按規矩,無論押送幾名犯人,至少要配三名或者更多的看守,但是這兩名看守拍胸脯保證,有他們兩個人,就足夠了。
他們原本只想押送王阿奴一個人,因為他不戴枷鎖,而且年輕,走路走的快。
何況出了城之後,脖子裡的枷鎖立刻就下了,傻子都知道,這明顯是打點過了。
這就說明,這個王阿奴,肯定有錢,而且上道,懂規矩。
既然如此,多一個看守,就多一個分錢的人。
至於那個小夥子,他們已經不把他當人了。
這兩名看守,一個年紀稍微大一些,另一個,則年輕一些。
年輕一些的,就是那天晚上把婦女帶去陪他睡覺的那個。
王阿奴脖子上沒有枷鎖,原本可以走的輕快一些,但是他刻意放慢了腳步,和那名年輕人並排往前走。
對於這名年輕人,他的內心有很多同情和憐憫。
但是還沒走出多遠,只見其中一名看守,踢了年輕人一腳:姓許的,你他媽走快點,老子有話要和王相公說。
原來這個年輕人姓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