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陽光之下11 我沒有說謊。
第11章
經過一眾警察細致的篩查, 用行車記錄儀還原了當天缺失的道路監控。
嫌疑人有兩名,是一對兄妹。
男的叫陳響,女的叫陳琦。
陳家做的是水産養殖生意, 主要養的是草魚和螃蟹。
他們的養殖場規模不大,一年收入能有三五十萬。
養殖場租的是別人的藕塘和稻田改的。
兄妹二人每天都要往返養殖場和家中,出城這條路是他們的必經之路。
當著兄妹二人齊齊坐在審訊室內, 陸長風跟嶽方霖商量了一下, 他帶井玏審一個, 嶽方霖跟梁支隊長搭檔審另一個,周瑜負責監測, 實時傳遞兩邊的訊息。
陸長風領著井玏走進陳琦所在的審訊室。
嶽方霖和梁支隊長進入隔壁審訊室。
陳琦看著走進審訊室的兩名警察, 稍微有些警惕的架勢。
相較之下, 隔壁的陳響就淡定得多。
陸長風和井玏坐好後, 審訊正式開始。
“5月11日上午, 你和你哥為什麼會在花園三路讓王長壽上車?”
陳琦說道:“我們想捐一批水産給福利院的孩子做魚湯, 路上遇到他, 便想著讓他跟我們前往養殖場挑選水産,便把他帶上了。”
另一邊陳響的回答也差不多。
陸長風:“他上了你們的車,跟你們出了城,後來呢?”
陳琦說:“中途他暈車, 讓我們把他放在了路邊 ,我們勸說他跟我們一起去養殖場,到了養殖場再休息……”
“他拒絕了我們的要求,說他自己走一走, 走到公交站坐公交車回去,就不麻煩我們了。”陳響說。
周瑜提醒他們,兩人的證詞一模一樣。
陸長風問:“那你們就把他放在路邊了?”
陳琦和陳響雙雙點頭。
陸長風:“他那麼大的年紀, 你們就把他扔在路邊,車來車往的,就沒有想過他萬一出車禍了怎麼辦?”
“我哥當時也說了,掉頭把他送回去,是他自己堅持說不要,不想麻煩我們,不是我們想把他扔在馬路邊,實在是他自己堅持,我們也不好強人所難。”
“你們把他放在了哪裡,具體在哪個路段?”嶽方霖問。
兄妹倆人給的地址都差不多,是接近鎮口公交站前方的橋頭上。
陸長風:“那你們為什麼不把他放到鎮口的公交站呢?”
陳響回複道:“我說了呀,我說我把他放到公交站,是他自己說不用,說要自己走過去,我想著也就幾步路,就沒有強求。”
兄妹兩人的回答幾乎如出一轍。
如果不是真的有這件事發生,那就是提前對好了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