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不見天光31 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
第31章
“你所謂的正義, 也並非正義,老天並沒有站在你那邊,不然我們不會查到你身上。”
楊川無所謂地聳了聳肩膀, “至少我幹的事情是有意義的,校園霸淩經過這小半年的沉澱在減少。”
陸長風問:“你是什麼時候加入審判者的,又是如何加入的?”
“我不會告訴你們的, 我知道你們警察認為我們在攪亂社會治安, 想要將我們一網打盡。”
楊川充滿自豪地看著陸長風, “我為我的身份感到自豪,因為我的行為, 真的在一定程度上讓校園霸淩減少了。”
“每一位審判者都不會背叛我們的組織, 你們不用妄想從我的嘴裡得到關於審判者的任何資訊。”
陸長風心中早有預料, “你就沒有替自己的父母想過嗎?他們供養你長這麼大, 期盼你有個美好的未來, 你沖動地殺死湯文軒他們, 再也不會有未來。”
想到父母, 楊川濕潤了眼眶。
陸長風趁熱打鐵:“你們所謂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暴力鎮壓,或許一時有效,長此以往, 社會體系遭受重創,社會變差後,影響到的是每一個人,而你們當中應該有很多是像你一樣的年輕人, 你們對生活並沒有完全失去希望,搭上自己的生命來完成你們所謂的正義,你們的家人該怎麼辦?”
楊川看著陸長風喋喋不休地講著大道理, 完全不認可陸長風所說:“那你說應該怎麼辦?面對校園暴力,應該怎麼辦?這世上哪有絕對的公平,校園暴力封,這些霸淩的過往記憶,對其造成的無論是身體還是心靈上的傷害都會伴隨其一生,何況未成年的校園霸淩致人死亡封頂也不過是能判十年以上,積極表現就能減刑,很可能最後幾年就能出來了,被霸淩的卻永遠失去生命,一個家庭因此破碎,所謂的公平何在?”
陸長風道:“對於未成年犯罪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是因為未成年人的思想和社會觀念沒有定型,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容易受到外界幹擾,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也是希望未成年能夠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如果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當然會嚴懲。”
楊川冷笑,“你所謂的嚴懲我也沒有看到,我看到的是每年因各種原因殺人的殺人犯,真正地被判處死刑的少之又少。”
“全世界範圍內接近二百個國家,只有三分之一的國家保留了死刑,對於死刑慎之又慎,也是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任何人都不能輕易地剝奪他人的生命。”
“殺人犯可以輕易剝奪受害者的性命卻不用為此付出償命的代價。”楊川覺得好笑,“不為死者討回公道,反而考慮兇手的性命,兇手在剝奪受害人的性命時可沒有考慮過這些。”
陸長風道:“殺人也分很多種,過失致人死亡,故意殺人,這兩種一種是主觀性的致人死亡,一種則是意外,兩者也不能一概而論,同樣都是致人死亡,如果這兩者以同樣的標準衡量,未免有失公允,刑法是國之根本,自然是要保護每個人的權益,不能一概而論。”
“故意殺人量刑標準為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現在社會發展如此迅速,一個人被關在監獄十年,也會和社會完全脫節,大多數刑滿出獄的人在這個社會上也很難混得風生水起,社會對這類人帶有偏見,這些偏見和敵意,也是犯罪所帶來的後果之一,往往伴隨終生。且故意殺人也分為很多類,殺人動機不同,殺人手段不同,這些都會影響到量刑的標準。”
“照你的想法,殺了人就該償命,那過失殺人、正當防衛這些也應該償命嗎?”
楊川:“……”
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國家,每一條細則盡可能地詳盡,也是對每一個人負責。
窮兇極惡的兇手在所有的兇殺案裡佔比非常少,大部分兇殺案都有前因後果,如果不問因果,純粹以生死來論斷,那也不夠公平。
除正當防衛以外,不管是以什麼理由殺人,都一定會付出應有的代價。
刑法或許不夠盡善盡美,但也在隨著社會的進步而進步。
與楊川的你一言我一語地交鋒中,陸長風對楊川的想法也已經完全摸清。
楊川的觀點看似十分有理,卻也站不住腳。
審判者奉行的核心宗旨是以暴制暴,可經過幾千年的論證,以暴易暴並不是一個能夠長期維護社會安定的有效手段,相反會加劇矛盾激化的程序,甚至會擴大事態的嚴重性。
過往所處理的幾起審判者相關的案件,幾乎每一個人都認為他們的行為是在拯救這個社會,卻又不能認情,他們的行為是屬於暴力行為,很可能會帶來更嚴重的暴力,卻都對此忽視不見。
他們其中有真的認為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在替天行道,代表正義。
也有一些是為自己內心的暴戾找一個合理的宣洩口,將自己的行為進行美化,用正義偽裝自己殺人的理由。
從審訊室離開後,陸長風還在細想這些人的行為邏輯。
井玏跟在陸長風的後面說:“我得自我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