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疑點重重
封邢爵給程顯安打電話。
‘人在路上了,送到哪?’
“挺快的嘛。在邊郊換我的車,直接送到警察局吧。”
程茗沒想到一清早於晨苒會來看她。
“會沒事的。”
“對,肯定不會有事,不是嗎?”
門外的警員,“程茗,出來。”
並不是放了,而是,丁虎的朋友來起訴了。
“我告訴你,別以為你是什麼大公司的老闆,殺了人給點錢就可以!虎子是我拜把子的兄弟,我一定要為他討回公道的!”
“你情我願的事,不管程小姐是意外殺人也好,過失殺人也罷,就算是正當防衛致人死亡也要付出點代價不是?”
“律師,你不用跟這個婊子廢話,上法庭,老子要告她!老子要讓她坐牢!”
“請安靜,請家屬不要激動。”
丁虎的朋友無視了警員的聲音,指著程茗的鼻子說一些不堪入耳的話。
“呵。”程茗翹起二郎腿,抱著手臂,“你親眼看到我和丁虎調情,在哪裡?幾點幾分?還是你想說你喝多了不記得?畢竟是七年前的事,就算你沒喝多恐怕記得也不是很清楚吧?”
“你這賤逼!做了還不承認!老子打死你!”
“在警局行兇你也太不把警察先生放在眼裡了。”
“住手!”
律師攔住男人,在他耳邊說了幾句話。
“你有什麼想補充的嗎?”警員問起程茗。
“首先酒店只有身份證姓名和號碼,並不能直接證明那天和丁虎進酒店的人是我。
其次,這件事發生在七年前,當時警方已經做了詳細調查證明我的嫌疑莫須有。如今用當初使用身份資訊的人沒找到,就再次懷疑我,是因為有人提供了我出酒店時的正面臉影片。
也沒有證明是哪天,只是穿了同一件衣服而已。
再者,這位先生七年前並沒有出現為丁虎鳴不平,現在出現就想直接定我的罪。如果當時你們都喝醉了,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辯駁是丁虎自己捅死了自己。”
“你!”
“程茗小姐,請你注意用詞。”
“抱歉。只是覺得一家我沒去過的酒吧和一家我肯定不會去的酒店竟然因為幾件衣服和一張沒有提供完整的身份證,就把我關起來,呵。”
警員的臉色不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