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厲害嗎,他不是會打人嗎?
惹不起他還躲不起嗎?
林洋當天晚上就跟蒼遠回了家,他租的房子不算很大,中規中矩的兩室一廳,主要是離公司近,上下班都很方便。
“洋洋,你今天先湊合一晚上,明天下班早咱去買新的被褥。”蒼遠說著將自己的被褥抱了出來。
林洋立刻擺了擺手:“別,我嫌棄。”離遠都能聞到一股臭腳丫子味。
蒼遠做出一言難盡的表情,誰家老爺們不臭腳啊,至於嗎...
因為家裡不開火,林洋點了一份披薩。
手機響的時候他看了一眼。
苗之儀:【你在哪,為什麼沒回家。】
林洋在心底翻了個白眼,管得著嗎...
爽夠了打人的難道不是他嗎?
披薩來的時候,蒼遠塔拉這拖鞋從衛生間出來,他知道林洋嫌棄於是洗了個腳。
林洋白白嫩嫩的,一笑就會露出虎牙...不對...他想這個幹什麼?
中邪了。
吃披薩的時候,蒼遠貼著林洋拍了張照片發在了工作群裡:【兄弟碰頭,萬事不愁。】
“你發哪了?”林洋喝了口可樂。
蒼遠指了指手機螢幕:“你說,我要是長成你這樣,是不是就好找物件了。”
“...”
神經病。
衛佳放棄是對的,別跟傻子較勁,不然會一敗塗地。
苗之儀正懊悔想著怎麼才能哄林洋開心呢,手機突然發出“叮叮叮”的聲音,是匿名工作群。
【哇,林大帥鍋,拍一下溜了。】
【洋洋真好看,旁邊那個也還像個人。】
【你們兩個合租了?房租多少啊?】
【早說吃披薩啊,我這還有個七折券呢。】
苗之儀指尖在手機上翻了翻,看到那種合照和配文後,他感覺自己的氣都不夠用了。
伴生物能感受到主人的不悅,它立著瞳孔,吐著蛇信做出攻擊狀。
不讓他跟蒼遠說話,他倒好,跑去他家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