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是很喜歡沉浸在過去,最後又深陷其中無法自拔,對於王可而言,季烆就是這樣的存在。王可戀上季烆的時候,不過十八歲。
與好閨蜜虞北不同,她是個蜜罐子裡泡大的姑娘,沒有虞北那樣小小年紀就面臨董事會咄咄逼人拷問的壓力,她的父母恩愛,如膠似漆,她的家境殷實,無論她怎麼漫不經心,家裡總有辦法把她塞進最好的院校,可以說,王可的人生軌跡在遇見季烆之前,沒有任何的差錯。
季烆抽菸,喝酒,打架鬥毆,因為打籃球,擁有一身撩人的腱子肉,季烆總喜歡在下場時撩起球衣的一角,露出一小截腰線和隱約可見的腹肌。王可從沒有想到,自己會喜歡上一個痞子,雖然這個痞子長得很好。狹長的桃花眼,永遠帶著桃色的薄唇,相映成輝的笑意輕而易舉地擄獲了王可的心。
一個有情,一個來者不拒,季烆和王可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情侶,王可卻在一週年後的某一天,向季烆提了分手。
每一個夏天的熱浪席捲熱浪撲面而來,遺憾與夏天較量浪漫。彼時的虞北還沒有告訴王可自己查出癌症的訊息,她不想治,也不願治,這世間能玩的能看的她已經看遍了,如果什麼是她一定會留戀的,那一定是王可。虞北陪著王可浪跡遊樂場,成日裡摟著叫不出名字的帥哥叫著親暱的愛稱,在煙霧繚繞裡,虞北終是忍不住問了句:“既然找了這麼多的影子,那為什麼又要扔掉季烆呢?”
王可靠在虞北的肩膀,一雙白皙透亮的長腿架在某個小狼狗的身上,享受著帶有撩撥意味的按摩,她輕輕地對著虞北說了句:“先前我以為我喜歡的是季烆,後來我發現自己喜歡的只是季烆身上的特質,年少輕狂,肆意妄為。”
不是所有人會永遠年輕的,那個在籃球場上笑得張狂的痞子,在生活的打磨下一點一點磨平了稜角,他會求著已經是女總裁的王可給他開後門介紹工作,也會笑呵呵地讓王可養,像是一隻巴著樹幹不肯放手的狗,早就不是王可喜歡的那個少年了。
王可在和季烆分手後就變了,她在銷金窟裡肆意橫行,試圖尋找那一個初見時心動的少年,可是身邊的人換了一個又一個,總是找不到那一個經得起推敲的替代品。
直到遇見樓時。
初見那天,是在小酒館,樓時是那個場子上的駐唱,第一眼,王可便知道她找到了。樓時的眉目凌厲,明明是與季烆相似的一雙桃花眼,卻是比季烆多了三分的青春洋溢。
王可在吞雲吐霧的小酒館裡使了些手段,騙得小駐唱同來到她面前,他們隔著玫瑰接吻,然後擦肩而過。
從那天起,王可就是小酒館的常客,她不再去包廂,而是坐在樓時的正對面,點一杯長島冰茶,滿鑽的銀色貓眼長甲勾著吸管晃阿晃,帶著三分蠱惑的意味。
王可把樓時勾到手了。
在毫不掩飾的目光下。
王可的新鮮勁兒來得快去得也快,在和樓時的深入瞭解下發現他其實是個乖孩子,不抽菸不喝酒,但是打籃球,運動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而音樂是他的靈魂。王可樂意享受自己穿著搖搖欲墜的蠶絲睡衣,靠在沙發上看小孩擺弄七位數的吉他,在小孩玩夠之後使喚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只可惜浪漫在瑣碎中不會太過長久,當樓時紅著一雙桃花眼質問她,為什麼照片中的人那麼像他時,王可手裡搖晃著法國勃艮第的紅葡萄酒,輕描淡寫說了句:“他不是替身,你才是。”
樓時的反應比王可想象中還要劇烈,那張照片是她故意放在書房的,她玩膩了,得找個理由讓這個黏人的小孩自己離開。
王可又回到了勾三搭四的生活,她的好閨蜜虞北在一生一世一雙人的夢裡沉淪,她卻還是遊戲人間。
像是一場煙花,那是散開的火,要是稍有不慎,便可能出現意外。王可遇上了恐怖襲擊,似乎是她父親在商場上的對家,專程在遊戲場門口堵她,王可出門沒有帶保鏢的習慣,她學過基礎的防身術,她悄無聲息地用長指甲播了緊急求救,然後不動聲色和歹徒周旋。
沒成想遇上了一個小意外,不知道從哪個巷口裡衝出來一個身影,王可留神看了眼,是樓時。小孩不算矯健的身手毫無章法,純靠蠻力將歹徒摔在地上摩擦,王可注意到那人的手上有一把摺疊刀,直衝小孩的手指刺去,她的身體本能比腦子更快,下意識上前踹了一腳,無可避免的是,她裸露在外的腳踝捱了一刀。
樓時發了狠處理那個歹徒,本就拿不上臺面的長相變得更為抽象,當小孩抱起王可時,卻是忍不住說了句氣話:“既然你把我當作他的替身,為什麼又要替我擋這一刀。”
王可沒有回答,只是輕輕地將自己埋在他的懷裡,無聲的撒嬌賣萌,妄圖混過這一茬。
樓時沒有深究這些,他知道自己對於王可而言是不同的,只是這個高高在上的總裁大人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不過沒關係,他們有的是時間。
如果需要用一生來代替,那他也心甘情願,毫無怨言。一生一世一雙人,爭教兩處銷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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