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彤有些傷感,說,我聽說就只是截了肢,其他倒沒有什麼大問題。這出了這麼大的事,交警肯定要出面了,也認定了結果是肇事方負全責,後來法院判也判了,可氣人的是對方沒有錢賠啊。那傢伙已經離婚好幾年了,就一個兒子還是他父母給帶著的,家裡面只有一處農村的破房子,能值多少錢啊?就算是法院去強制執行,又有什麼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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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槽,倒黴啊,我深知要是遇到了這種潑皮無賴,二流子,哎,的確也沒有什麼好辦法啊,他什麼沒有,只有賤命一條,你能拿他怎麼樣呢?最後也只有自認倒黴了唄,只是這個代價也太大了,太悽慘了,兩條鮮活的生命就這麼沒有了啊。
梓彤也點了點頭表示同意,說,是啊,這還沒有完呢,關鍵是後面還有更狗血的事呢。
我又是一驚,啊?還有?什麼事啊?
梓彤努了努小嘴,說道,就是她公公婆婆啊,作為老人,這一下子忽然同時失去兒子和孫子,心裡肯定難受啊,這個我們都能理解的。可是就算你再難受,難道還能比表姐更難受嗎?按理說,法院和交警也都說的很明白了,這與表姐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那老兩口就是不管不顧的把這一切的後果都歸罪到了表姐身上,在醫院不同意出院的時候,就硬把表姐給帶回了家,要說這硬傷回家養著也說的過去。可是回到家裡之後,他們竟然喪心病狂地對錶姐實行了虐待,先是罵,說當初不讓你去街上,你偏不聽,然後呢,還一天到晚詛咒表姐為什麼不去死,為什麼死的是他們的兒子,孫子,而不是她。更可恨的是還不讓姨媽和大姨夫去探望,你說說,這都是些什麼人啊?這都什麼年代了,還能幹出這種違法的事啊?
我吸了一口涼氣,微微皺起了眉頭,啊?這未免有點太過分了吧?那大姨她們就不能去報警啊?
報了,可是沒用啊。正哥,你是不知道,我表姐的那個老公公,就是他們村的村長,已經幹了有二十多年了,不但村裡,就是街上的上上下下也都要給他點面子的呢。我聽媽媽說,上個月,姨媽和姨夫到街上去諮詢了一下,他們是想把表姐的戶口給遷回來家裡,畢竟現在她老公,兒子都不在了,她還這麼年輕,總不能在公公婆婆家裡守一輩子寡吧,這以後的日子總還是要繼續過下去的啊,就算是以後不打算再嫁了,那也應該住在自己父母家裡才更為合適啊,更何況,現在她公公婆婆對她的這個惡劣的態度啊。可是,你知道戶籍部門是怎麼回答的嗎?
怎麼說的?
他們說這個事必須得得到戶主的同意,還有,得表姐本人來申請才行。你說說,這可能嗎?表姐都不讓出門啊,先別說這個了,就光是第一條,可想而知,她公公就肯定不會同意的啊。
那什麼意思啊?走正常渠道還辦不成了?
梓彤無奈的笑了笑,那可不是嘛,就在前幾天,還在老家的時候,不是有車嘛,所以我們就去了姨媽家一趟,她在媽媽跟前哭了大半天,說她前幾天才去看了表姐,心疼死了,還說表姐都已經被折磨的不像樣子了,她踮著一條腿,拄著柺杖,更可惡的還要下地去幹活呢,吃也吃不好,穿也穿不好。
我驚訝的嘴都合不上了,這公公真夠操蛋的,怎麼能這麼幹呢?這是新社會啊,還能幹出這種事?難道真的是天高皇帝遠嗎?
誰說不是啊,想想表姐也夠倒黴的,本來這好好的日子,一下子忽然就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孩子,失去了幸福的家庭,她的心裡該有多苦啊,姨媽還說表姐告訴她說自己好幾次都不想再活了,可是想到自己的爸爸媽媽還在世上,自己如果就這麼死了,也對不起二老啊,唉,表姐的命怎麼會這麼苦呢?
就是啊,這怎麼能怨表姐呢,什麼玩意啊?我說著,說著,不由得雙拳緊攥,眼含怒火。
梓彤一看我義憤填膺,恨不得立馬就要揍人的樣子,趕忙一扶我的肩膀頭坐了起來,笑嘻嘻衝我說道,正哥,我忽然想到了一個好主意,你覺得行不行啊?
好主意?什麼主意啊?我突然之間有些懵,忙催她說說看啊。
呵呵,我是這麼想的,你看看,咱們能不能想個辦法把表姐給解救出來,如果她願意的話,可以介紹給大哥啊,這樣子既解決了大哥的問題,也能讓表姐重新振作起來啊,還能擺脫她公婆的魔掌,對不對?
我嚇了一大跳,一砸嘴巴,瞪大了眼睛,忙問道,啊?真的假的?這樣能行嗎?你也知道的,大哥畢竟是個不能說話的聾啞人,不能溝通是個大問題啊。再說了,就算表姐同意,那咱們是不是有趁人之危的嫌疑啊?而且,我們怎麼去救人啊?又不是個小貓小狗的,往兜裡一揣就帶出來了,這可是一個活生生的大活人啊,不好弄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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