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剛剛應該留一隻竹鼠。”
孟清歌忽然如此說道…
黑衣人一愣,有些不明白孟清歌的意思。
孟清歌輕飄飄的看了他一眼,然後帶著嘲諷的語氣說道:“動物判斷方向的能力比人類強了幾十倍,特別是在夜色中,動物有時候靠的並不是視覺,他們有特定的認路的東西,比如說聲波…算了,說了你也不懂,你只需要知道,七隻竹鼠,我吃了兩只!你吃了五隻!”
黑衣人頓時臉色如同便秘一般難看,孟清歌的意思他是明白了。
她是在諷刺自己。
“這肉烤了不就是用來吃的嗎?”
黑衣人道。
“你殺都殺了,我不烤還留著幹嘛?根本來不及阻止你!”
孟清歌道。
黑衣人明明知道孟清歌是故意的,可是奈何孟清歌牙尖嘴利,根本說不贏她,只得認栽。
“我還有別的方法出去,只需要蒙上眼睛,選定一個方向,一直走,一定可以出去。”
“迷障林主要是靠著周圍差不多一樣的樹木,來迷惑人的視線,以至於不能判斷方向,可是蒙上眼睛就不需要看到周圍的東西,只要跟著感覺中的直線走,還是有可能出去的。”
孟清歌說道。
“你又在打什麼鬼主意?”
黑衣人警惕的說道,蒙上眼睛?
好方便你對我下黑手!?
孟清歌朝著他齜牙笑了笑,搖了搖褲腿上扯下來的布,故意說道:“你來還是我來啊?”
黑衣人眼睛死死的盯著孟清歌,似乎是想要從她的臉上看出一些什麼么蛾子。
然而除了那張笑的的跟個胖子似得臉,什麼都看不出裡。
隨即一把拿過孟清歌手中的布,直接蒙上了眼睛。
“我怕你摔著,堂堂皇後若是摔著了,有損你的威嚴,我來吧!”
黑衣人故意如此說道。
孟清歌無所謂的擺了擺手,勾唇一笑,眼睛裡閃過奸詐的光芒。
無所謂,誰來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