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的時間過的很快,張小白現在每天早上醒來,都會覺得那天的那頓晚飯,更像是一場夢。
那天晚上,菜做好之後,他和墨水各自拿各自的碗筷,對面坐著,也不說話。好像自從墨水說過要一起去約會之後,兩人之間想要說的需要說的,就全部說完了。
從小到大,他第一次認真秉行“食不言”的原則,但奇怪的是,他既不覺得尷尬,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妥當,彷彿本該就是這樣。
直到墨水問他:“這麼難吃的菜,你是怎麼嚥下去的?”
“難吃?”
張小白味覺歸位,頓時嘗到了嘴裡的焦糊味道。
這一次的焦糊味道跟上次不同,上次是一放到嘴裡就能知道糊了,這一次還需要嚼一嚼,才能“品”出焦糊味。
桌上一共兩盤菜,青椒炒肉他沒搭手,所以“糊”的很徹底,炒土豆絲他幫忙的地方多,所以味道稍稍好一些。
還是跟以前一樣,做飯的時候只要是經他手的食材,都會像是被某種不知名的力量加入了一道“美味”調料,好吃的程度會噌噌噌直上幾個檔次。
不過,墨水的基準太差,所以即便有他的“加成”,最後做出來的菜,也就勉勉強強是個普通水平。這只是針對炒土豆絲一道菜,至於青椒炒肉,那根本沒法入口。
張小白很驚異自己是怎麼把剛才的青椒嚥下去的,但之後,他再沒動過筷子。
“墨水,我跟你商量個事,以後你再來做飯,你帶食材,我來做,行嗎?”
他不只是心疼他的味蕾,也更心疼被她做成這種樣子的食材。
墨水忙著把土豆絲扒進嘴裡,聞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好。”
於是,一晃七天過去,墨水變著法的買食材,從地上跑的到天上飛的,從天上飛的到水裡遊的,雞鴨魚肉葷素全套,幾乎把她能想到的吃過的家常菜,都讓他做了一次。
除了中午飯不在他家吃之外,每天早晚她都會來,算下來,林林總總不下二十道菜,都不重樣。
其實張小白覺得,做菜這件事,說白了也簡單,無非煎炒炸涮悶醬拌,大火中火小火講究火候的多少,還有入料的量與配比,只要掌握了方法,不管做多少種菜,用料有多麼考究,菜名起的多花哨,經過多少道工序,最後落實到底,依舊不過是最基本的廚藝。
所以,即便被人誇贊他的廚藝出神入化,他也從不希望自己成為一名廚師,他只是想掌握會做飯這項基本技能而已,並不想以它為生。
他一直認為,伺候好自己的胃才是人生首要大事,至於伺候別人的胃,他還沒這個興趣。
但這幾天,每次看到墨水吃到他做的飯時流露出的笑容,都讓他忍不住冒出一個古怪的想法:如果,能總是看到這樣的笑容,他真希望接下來的每一天裡,每一頓飯,都能由他給她準備。
距離那天晚上已經過去了七天,說好要“約會”的事情墨水似乎忘到了腦後,她每一天都在忙著去面試,而今天早上,她沒有準時敲響他的房門。
某信上傳來墨水的訊息:今天早飯不過去了,散步的時候在樓下吃了,我要趕去面試,時間不太夠。
張小白突覺有些失落落的,他給她回複:嗯,面試加油[笑臉][笑臉]。
雖然給她發的是笑臉表情,但他現在一點都不想笑。
給自己簡單的做了粥加煎蛋的早餐,他找出創可貼,將臉上還能看出的傷遮住,戴上帽子,也出了門。
外面是真冷啊,張小白呵了一口氣,慶幸自己穿得是厚厚的帽衫,又給自己蓋了層帽子,去往富民新市。
傷好得差不多,他也該考慮重操舊業了。
這幾天,沈警官沒少往他家跑,說是要盡快完成他的筆錄,另外給他帶來了陳蒼蠅簽好的賠款協議。
可張小白總覺得,這個沈佳來“看”他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希望能借機“見”到墨水。不過可惜,墨水忙著面試工作,白天基本都不在家,所以,沈佳一次都沒“偶遇”到。
富民新市看上去還是那個富民新市,但在兜裡搓著手的張小白總覺得有什麼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