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華笑著:“大嫂只有你才願意與曾生根主任生活下去,若是別的女人早就與曾生根主任離婚啦,女人最痛恨丈夫花心對自己不尊重。”
李冬花如實道:“曾生根除了花心外人並不壞,我與曾生根還沒有到非離婚不可境地。”
楊華道:“大嫂我真想為你抱打不平。”
李冬花笑著:“謝謝。楊總如果你沒有別的事我去工作啦。”
楊華:”去吧。”
李冬花離開了。
楊華自言自語道:“大嫂,對不起,我一定要把你與曾生根關系弄得糟糕透了,這樣我才有機會泡到你,我已經喜歡上你啦。”
楊華的確不會讓這風波平息,他要再次為曾生根製造風波。
楊華來到縣城,找到勝利路51號,他伸手敲門。
王蘭壓根就沒有換房,在縣城來會她的男人不是曾生根一個男人,她沒有必要為曾生根換房。
不久,房門開了,王蘭出現在門口。
楊華問:“你是王蘭嗎?”
王蘭反問:“你找王蘭什麼事?”
“是一個朋友介紹我來找她的。”
“你是要她服務的嗎?”
“不是,我要做她一次交易。”
“我就是王蘭,你與我做什麼交易?”
“曾生根你總認識吧?“
“他是我的朋友。”
“你約他來會你,他來會你時通知我一聲,這事就成啦。”
“就這麼簡單?”
“就這麼簡單。”
“我怎聯系你?”
“這是我的手機號。”說完楊華遞給王蘭一張名片。
“事成後你給我多少錢?”
“五百元”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