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了十三太保與八大金剛,至於大羚羊,林風根本就不管了。
回到營地,帳篷什麼的都已經搭建好了,老邁克坐在一張帆布椅子上喝酒,很是悠閑。
船員留了兩個在船上,另外兩個這個時候正在烤肉,王東與猛子在一旁幫忙,軍哥三人正在幾棵樹上綁著吊床。
林風也搬了一把帆布椅子,坐到了老邁克旁邊。
“林,要不要來一口?”
老邁克邊問邊把酒瓶遞了過來,林風笑了笑,拒絕道:“不想喝,我還是抽雪茄吧!”
點燃雪茄,林風舒服的靠著,看著大海,心曠神怡。
難怪有錢人要買島,住島上真的是太爽了。
當然,之後的各種建設要搞好,不然那就是荒島餘生。
林風能夠買下威爾士親王島,花了二十多億美元,老邁克一句都沒問,依舊是那麼的隨性,似乎,他的生命之中,只有幾樣能夠讓他在意。
一是酒,二是雪茄,第三是絲特芬妮,第四是絲特芬妮號!
看著老邁克那淡然,林風不禁想到王東等人的震撼。
是的,在布裡斯班,聽到林風竟然花二十億美元買下這個島嶼,王東與猛子驚呆了,根本就難以相信,而軍哥三人雖然也震撼,但比王東猛子兩人要淡定多了。
因為王東與猛子,對林風太瞭解太熟悉了。
一直到現在,兩人時不時的都會恍惚,有些難以確定是真的。
猛子雖然知道林風賣翡翠賣了幾十億,但這是直接買個島啊!
生活在山裡小縣城的猛子,什麼時候能夠想到在國外買個島,特別是今天,看到巨大的島嶼,更是震撼,這裡住上幾萬人都沒問題,太大了。
不過慢慢的,兩人習慣了,接受了,也就不會那麼在意了。
人就是這樣,終究會適應一切,然後,心態上一個臺階,原先的震撼,變成了正常現象。
悠閑的時間,總是很快的過去,不知不覺,閉眼假寐的林風發現,陽光已經沒了。
起身,身後已經燃起了一個巨大的火堆,軍哥幾人正在與船員喝著啤酒,吃著烤肉。
林風隨即也加入了進去,開始與眾人一起大吃大喝起來。
一直鬧到了半夜,所有人才去睡覺。
第二天一早,林風就被外面的聲音驚醒,意念一掃,頓時大驚。
衣服都沒穿就沖出了帳篷。
“你們幹什麼?”
隨著林風一聲大喊,正興奮圍著一隻大羚羊的眾人,都扭頭看來。
“林風,這個島上有鹿,好大。”王東看到林風,興奮的喊著。
臥槽!
那是大羚羊好不好。
“林,這是個大家夥,殺了夠我們吃兩天,這是上帝的禮物……”
老邁克很激動的說道,林風就差沒噴他一臉了,還上帝的禮物,這是我的寵物。
竟然還想殺了吃肉,還真是無語了。
此時,大羚羊看見了林風,就急著往林風這邊沖,並且低頭用那長長的尖角,對著攔住的人,見此,軍哥等人也不敢攔了,紛紛躲閃。
啪嗒啪嗒……
大羚羊一陣小跑,沖到了林風跟前,抬頭用腦袋磨蹭他的臉。
本來看到大羚羊直奔林風沖去,緊張趕過來的軍哥幾人,看到這一幕,頓時傻眼了。
這是啥情況?
怎麼跟林風家養的狗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