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的當事人自己有知情權和決定權。”
非裔助理檢察官笑著提醒。
“就真的不能給任何一點讓步嗎?”
非裔女律師看了三人一眼,明白自己的確有義務和責任將這麼重要的訊息通知她的當事人,拎著自己的公文包轉身就走,走到門口時,她回身看向查克。
“當然是有讓步的。”
查克面無表情道:“完全認罪作證,檢方不推薦最高刑期,法官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你應該清楚。”
“……”
非裔女律師無語而去。
她當然知道這個所謂的讓步。
這不是控辯交易。
完全認罪作證,本身不用查克‘讓步’,也應該是從輕發落的。
“你真覺得羅恩斯丁太太會為這一句話而完全認罪?”
非裔助理檢察官看著查克笑問道。
“這不是疑問句!”
查克耿直道:“我敢肯定。”
“為什麼?”
非裔助理檢察官不解道:“就憑她有精神病,對她丈夫有病態的佔有慾嗎?”
“你不是精神病,不然就不會這麼追問了。”
查克面無表情道。
“……”
非裔助理檢察官還想說什麼,但在查克的目光中,突然一個激靈明白了過來。
他自認為知道精神病是什麼樣的,聽過專家介紹過,也親眼見過不少精神病。
但這些認知都是膚淺的‘常識’,甚至有些認知屬於是‘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的下意識認知。
所以他是沒資格說精神病人該怎麼樣不該怎麼樣的。
可查克卻完全不同……查克是最有資格說這些話的人。
嗯。
還是要信真專家的判斷啊!
事實證明,神探查克的神,不管是神探的神,還是神經病的神,那是真神啊!
兩個小時後。
瑞克島監獄。
接待區。
“我認罪,我認罪,我不要我的寶貝進女監,絕對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