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再次起身表示我還在:“上午的庭審讓我的當事人情緒很低落,這才忍不住喝酒的。”
“情緒低落酗酒,情緒高興也是酗酒。”
執行助理檢察官本·斯通平靜的說道:“請問奧斯特醫生還有別的情緒是不酗酒的嗎?”
說完不去管已經不走心的辯護律師,直接看向法官:“法官大人,檢方申請一名警察現場對被告奧斯特醫生進行酒精檢測。”
“反對!”
辯護律師再次起身反對。
“法官大人,我需要證明現在看起來很正常沒有醉酒的被告,其實已經醉酒,能力無法自控。”
執行助理檢察官本·斯通說出了關鍵點:“這也是本桉最核心的問題,不是嗎?”
“我允許了!”
法官點頭:“傳召一名警察上庭。”
“法官大人,我就是警察!”
聽眾席上的艾米·聖地亞哥警探第一個站起來舉手表示。
“許可!”
艾米·聖地亞哥警探作為偵辦此桉的警探之一,法官當然也認得,他直接同意了。
艾米·聖地亞哥警探走上來,整整衣服,表情嚴肅的看著證人席上的被告:“先生,請站起來!”
“這是在太過分了!”
被告愛德華·奧斯特忍不住發火了。
作為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的正常名醫,多少年了,沒有警察會不識趣的叫停他的車查酒駕。
這種被指揮做出各種動作的行為,在他眼中簡直就是羞辱性的。
“遵從這位警探的吩咐,奧斯特醫生!”
法官嚴肅的提醒。
被告愛德華·奧斯特只能起身,然後在艾米·聖地亞哥警探的指揮下,走出證人席,來到前面的空地上。
“根據紐約警察執勤手冊規定,我將進行一項標準的針對酒後駕駛的測試!”
艾米·聖地亞哥警探解釋了一下,然後站在被告面前進行演示:“先生,請抬起你的手臂,與肩同高,閉上眼睛,用手指指自己的鼻子!”
在法官的注視下,被告愛德華·奧斯特只能學著艾米·聖地亞哥警探的示範做了一遍,本來以為很簡單自己能搞定的事情,但閉上眼睛的他,卻聽到了法庭內再次響起了譁然聲。
他立刻感覺槽糕了,但一時卻不知道哪裡糟糕,趕緊睜開眼睛,順著眾人盯著的視線,這才驚覺自己的手指根本沒有指向自己的鼻子,而是指向了自己的眼睛。
不!
甚至他都沒有做出手指指向的動作,而是手掌攤開,扒在他的眼眶上。
“這也太遜了吧!”
神煩警探在查克身邊吐槽:“一般酒鬼也比他做的好,話說他喝成這樣,還敢去查房給病人進行診療,怪不得連實習醫生見到他都準備把自己的病人給藏起來了。”
“然而這些醫生都沒有藏起自己的病人。”
查克耿直道。
“唉!”
神煩警探嘆氣道:“生活不易啊。”
庭審暫時結束。
陪審團進去商量給出判決了,而很快他們就出來了。
這對於被告卻不是好訊息。
因為一般情況下,陪審團眾人是很難達成一致的,而必須全部定有罪或者全部定無罪,這個結果才能出來。
所以一般陪審團進去後都會折騰幾個小時,甚至有好幾天都沒有結果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