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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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簡直要嚇尿了,崩潰的望著查克。
“2!”
艾斯特數到2,見查克依舊沒有反應,也急了。
如果查克真的不管琳達的死活,那今天她可能就要真的栽在這裡了。
她再也不想被抓了!
絕不!
查克依舊只是面無表情的望著這邊。
在美國,警匪對峙的時候,警方是從來不會理會匪徒這種完全天方夜譚的要求的。
讓他們放下可以保護自己的武器,將自己的安危轉移到匪徒手中,就為了人質的安全?
別開玩笑了!
連美國大片裡都不敢這麼拍,向來都是警方躲在警車後,持槍對峙。
也只有所有人都知道註定死不掉的氣運主角,才敢這麼幹。
查克不是警察。
連這點美國不存在但世界範圍內對警察還有的職業道德要求,都沒有遵守的必要。
再說人質是琳達,對他來說是nobody。
他才不會為她做這種妥協。
場面突然安靜下來。
艾斯特的那句本該早就喊出來的‘3’始終沒有喊出來。
於是查克好心的提醒:“2.1,2.2!”
“你真當我不敢開槍?”
艾斯特氣道。
“你開槍,她倒下的瞬間,你也會死。”
查克耿直的提醒。
“大衛,幫我架住她!”
艾斯特心中一驚,卻是忽略了這個,趕緊對著大衛叫道。
“查克,你放我們走吧,我不要你救我了。”
琳達整個人都被嚇得快站不住了。
“不行。”
查克拒絕:“她是爆炸桉的疑犯,我不能放她走。”
就在這時,一輛黑色suv快速駛了過來,橫停在不遠處,車上下來一個男人,以標準的警察對峙姿態,身子藏在車後,持槍對準了這邊叫道:“我是警察,放下手槍,舉起雙手!”
然後。
槍就響了!
砰!
砰!
砰!砰!
四聲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