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一個特別小分隊裡有位姑娘在的話,會讓整個團隊的男人鬥志昂揚。並不一定是他們期待著能夠發生什麼,這些人都是專業人員,何況林蘭還是美國隊長的女友。這只是一種類似於寄託一樣的東西,是規律,沒有具體原因,大家都這樣。
林蘭確實給不了這群男人什麼遐想,起碼現在沒有,因為她既不是軍人也沒參與過戰爭,就是個看起來很普通的女孩兒而已。並且,她很靦腆,不怎麼愛說話,除了偶爾以微笑回應其他人的打量外,她的視線基本上就停在美國隊長身上,好像旁人都是空氣。
值得說的是,除了羅德和史蒂夫以外,見識過林蘭本事的還不到一半。朗姆洛算是其中一個,他也是唯一與林蘭主動說話後,林蘭會多講兩句的人。
“她好像很怕我們。”在史蒂夫離開座位到駕駛室後,其中一位來自軍方的特種兵小聲地對身邊的夥伴說,“我還以為隊伍裡有女人會很有意思。”
“羅伯特,中國姑娘肯定在擔心半小時後跳傘的事。”
說話的兩個人一個叫羅伯特ro),他們都是現役的軍人,隸屬於羅德上校的空軍指揮作戰部。兩人的年齡在三十歲上下,面板偏棕色,羅伯特對機艙內的林蘭一直很有興趣,總時不時的會看上她一眼。
“你說我要不要去跟她打個招呼什麼的,叫她別緊張?”羅伯特說。
“隨便你,反正隊長現在不在。”弗蘭克姆回道。
他們從軍事基地坐專機出發,今早離開了美國境內,抵達秘魯上空時已經是美國時間早上十點。緊接著,他們馬不停蹄地換乘一架軍用戰鬥機,又是好幾小時的長途飛行。不出意外的話,到底目標地會是傍晚時分,雖說是戰鬥機,卻絕沒有舒適的內設和霸氣的外觀,這是一部陳舊的戰鬥機,機艙門還往裡灌著冷風,除了劇烈的搖晃與各種傾斜的角度變換飛行外,還有哐啷作響的鐵皮碰撞。
史蒂夫本來有點擔心林蘭第一次坐這樣的飛機會不會難受,好在女孩兒的精神狀態相當良好,而且看得出,林蘭心情也很不錯,他便安心的去駕駛室觀察地面情況了。
其實團隊大部分人一開始對女孩兒都很有興趣,但經過十多個小時的相處,他們已經沒有最初的新鮮感。
林蘭既不火辣也不酷炫,就算她是託尼的妹妹,兩人性格也完全沒有共通的地方,而且,她還特別聽話溫順。特工們本是期待著斯塔克小姐會做出些出格的舉動讓整個行程不那麼無聊,比如嫌棄飛機上沒有空姐提供免費飲料和零食的抱怨,或者坐了整整十小時的廉價飛機顛簸後總會爆發的小情緒,以及,一群男人偶爾從嘴裡蹦出來的葷話讓她臉紅什麼的。
沒有,什麼都沒有,女孩兒一直在低頭寫東西,也許是日記吧,一群男人想。要麼就是在吵雜的,帶著異味的機艙內睡覺其實是在調息),除了在與史蒂夫說話時,她會展露出迷人笑容外,其他任何時候都保持著面無表情的樣子。
從頭到尾,林蘭都沒有多餘的狀況出現,淡定得簡直就像坐在自家沙發上。
女孩兒的沉默不語漸漸讓那些總喜歡分享低俗笑話的傢伙不得不閉上嘴,就連愛說髒話的傢伙也不好動不動就把“f”打頭的動詞從嘴裡飆出來,於是有好幾小時裡,機艙內安靜得只剩發動機的聲音隆隆作響,還有哐啷的鐵皮碰撞,氣氛變得莫名奇怪。
她是唯一的女性成員,這本來是很值得大家興奮的安排,但現在卻因林蘭與陌生人相處時習慣性的漠然而變得尷尬起來。直到不少人開始用別國語言進行互相交流後,才稍微讓空氣變得活躍了一點。
被搬上戰鬥機的所有行李裝備都得用空投的形式拋下去,那些大型的槍支彈藥,還有部分探測器。包括他們自己也會將降落傘穿在身上,用跳傘的方式分別落到指定地點,然後再依靠gps集中到一處。這樣可以保證當有敵人發現他們時,不會被一網打盡。
“緊張嗎?”坐在她一旁的朗姆洛開口問道,“等會兒我們就得從七千五百公尺的高空跳下去。”布洛克.朗姆洛是個成熟的男人,他聲線低沉,帶著一絲滄桑和沙啞,語氣裡透著一點關心的口吻。
“事實上是七千八百五十公尺。”羅伯特伺機做了補充,成功吸引了林蘭視線後,開始自我介紹起來,“嗨,小姐,你可以叫我羅伯特。”他早就想找機會跟美國隊長的女友說上兩句了,“如果你恐高的話,可以讓隊長抱著你往下跳,你知道,這樣會更浪漫。”
廣播在半小時前就已經開始提醒所有人做好跳傘時的一系列準備,在場所有人都是經驗十足的跳傘健將,唯獨林蘭只是在飛機上閱讀著有關跳傘的理論知識和注意事項。她覺得這並不難,不管是穿戴跳傘裝備還是在空中的防護措施,她現在想不通為什麼以前連飛機上的安全帶都不會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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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依然有難以解決的麻煩問題,她務必要在下機前記住所有人的名字,任務略艱鉅啊。
沒錯,林蘭這一路保持沉默的真正原因是她還沒有記全隊友的名字,她不希望一開口跟別人聊天卻不知道對方叫什麼。而他們不單有複雜的英文名字,還有相對應的綽號,這兩個她都得記下來並對號入座,以防在關鍵時刻不能喊他們的真名時備用。
就像這個羅伯特,他的外號是老鷹。
林蘭對老鷹笑了一笑,然後朝朗姆洛轉頭道:“謝謝,我不緊張。”
羅伯特有點沮喪地看了一眼弗蘭克姆,對方給了他一個撇嘴聳肩。林蘭沒對他介紹自己,雖然他知道她叫什麼,但這不一樣,於是羅伯特又道:“你喜歡別人怎麼稱呼你,斯塔克小姐,還是洛蘭?”
“林蘭。”她道,“我喜歡別人叫我中文名字,羅伯特先生。”
林蘭以為這會讓對方犯難,因為百分之九十的老外都願意叫她的英文名,但羅伯特似乎有相當的語言天賦:“林蘭,恩,好的,我記住了,林蘭。”男人的回應換來了女孩兒的巧笑嫣然,羅伯特見狀,立刻用西班牙語對弗蘭克姆道:“她笑起來真漂亮。”
卻不想,弗蘭克姆用英文大聲地朝林蘭的方向說:“羅伯特說他愛上你了。”
機艙內傳來了男人們的鬨堂大笑,這一笑似乎掃盡了連續幾小時的尷尬。
羅伯特用拳頭懟了損友胸膛一拳,然後對林蘭抱歉地說:“我剛才是說你的笑容很美麗,林蘭。”他有點擔心地望了望駕駛室的方向,確定史蒂夫沒有從裡面出來後,繼續道,“你擅長哪方面的醫學,其實我對醫學也很感興趣。”
羅伯特看起來是個搭訕高手,他只用了幾句話的功夫便能與林蘭暢言無阻,但他並不是對女孩兒有別的什麼想法。他有妻子,還是個華裔,所以羅伯特對東方的事物有著濃厚的興趣。並且,他性格開朗,廣交結友,是個很有親和力的風趣男人。羅伯特的手腕上帶著一串墨綠色的瑪瑙石橢圓珠,這是他的護身符,他的妻子為他求的。
“我是研究中醫的。”林蘭道,“你知道中醫嗎?”
“當然,我覺得那是很了不起的東西。”他肯定的語氣帶著崇敬,“並且神秘,但我知道的中醫都是歲數比較大的,你很年輕。”
林蘭回道:“總有一天我也會變成歲數大的。”她很高興在這一群漢子中能有個老外知道中醫,看他的樣子,確實是真的知道。也許只能浮於表面,但那也不錯了,“羅伯特先生最近一定在焦慮中吧?”
“幹我們這行的人都有焦慮症。”他不以為然的說道,“你在給我分析病情?說說看,我想知道中醫到底有多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