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蒂斯特幾乎將所有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包括隱藏證據的地點也毫無保留的全盤托出,這當然並非他本意,但他已不受自我意識的控制。因為在法庭上,法官們只會看證據,就算真的被下了藥,證據確鑿之下的違規也是情有可原,何況,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是服了藥。
巴蒂斯特的重罪累累令人髮指,僱兇殺人、非法買賣軍火、敲詐政府高層、販賣毒品。在林蘭看來,這樣十惡不赦的大壞蛋沒早點遇見她算是走運,但人在做,天在看,夜路走得久了,總會有撞鬼的一天。<研究室”的確在用活人做實驗,那裡有巴蒂斯特聘請的生物博士與化學專家坐鎮,他瞞著帕裡克博士做著慘無人道的事情。他們把尚在研究中的未知病菌,分別注射到不同性別以及年齡的實驗體的血液裡,觀察他們的反應。
他的目的是為了研製出獨一無二的病毒散播全球,唯有他手裡有疫苗和抗體,這樣就能隻手遮天。
泰勒手機裡拍下的那些照片就是最好的證據,但已經被他給銷燬了。
巴蒂斯特親手結果的他。
實驗一開始進展得極不順利,病毒分子非常不穩定,而當成果開始顯現的時候,整個研究室的研究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感染。這也是為什麼巴蒂斯特開始大開殺戒的原因,因為抗體還沒有成功,他並不想在這之前將魔鬼放出來。
除了幾個知名專家的死上了報紙,其餘的都以失蹤人口處理,但只有官方才知道,所有的屍體全安置在實驗室的秘密研究中心裡,只有那裡才能將病毒暫時隔絕。而那些個知名專家的屍體,也都被巴蒂斯特僱傭的小偷從殯儀館偷了出來,當然,小偷也未能倖免於難。
林蘭是唯一一個沒有受到病毒感染的成員,也是唯一一個活著的事件相關者,所以巴蒂斯特認為,她的血液就是抗體的原料。而蛇毒製成的麻醉彈也讓他嚐到了甜頭,同時,他看過那份描寫林蘭血液含有毒素的加密檔案。那份提到可以破壞美國隊長細胞組織的血液,能夠阻止其再生能力的驚世駭俗的內容讓他看到了希望。所以巴蒂斯特認為林蘭身上有太多值得挖掘的寶貝,這就是他對林蘭如此青睞不惜一切代價的原因。
為了他的獨裁夢,巴蒂斯特犧牲了很多人,除了研究室成員,還有那些僱傭兵。為了不留下證據,巴蒂斯特從某個組織購買了一批可以安置在大腦裡的微型引爆裝置,在指定時間內回不來,它們就會自動引爆。僱傭兵們當然不知道他們腦子裡裝了這種東西,以為只是gps定位系統什麼的。
關於七號特工,這是一個未解決的問題,他不是巴蒂斯特的人,但腦子裡的裝置卻是出自同一手筆。尼克.費瑞以為所有事都能一併處理,但卻留下了疑題,西特維爾的回答是他會負責這事,希望能送回七號特工的遺體以供追查,尼克答應了。
他也沒有理由不答應。
巴蒂斯特已經被送去接受最終審判的路上,沒有辯護律師,因為他沒有資格請任何律師為他爭辯,那些犯罪記錄是不爭的事實,不會有任何律師傻到做他的辯護工作。
讓.巴蒂斯特.勒戈夫這個名字和那張臉,將會印在全球報紙的頭版上,他會在頭條的位置待上好幾周。
林蘭的心情無比沉重,她把研究室被“滿門抄斬”這件事放在了一邊好長時間沒去梳理,因為與復仇者們在一起大部分時候都很愉快,愉快到可以忘了心事。但今天卻知道了所有真相,這讓她感到很難過,在這之前,興許還能留點念想,但經此過後,再無希望。
她站在洗衣房常待的那個位置,吹著一首哀傷的曲子,予以憑弔。林蘭迫切想去研究室,但在審判下來之前,她還得在這裡待上幾天。
不過,尼克.費瑞保證她能回去考試。
聽見託尼的腳步聲由遠而近,她停下了吹奏,叫了一聲他的名字。
託尼又換了身衣服,依然是棕色的格子襯衫,唯一不同的是,襯衫的領子上有一條灰藍色針織線製成的,像披掛在肩上的衣服袖子似的裝飾帶。他將兩條長帶隨意地在胸前打了個結,配上同樣藍色的牛仔褲,讓他看上去年輕又時尚。
只是,他的面色依然蒼白,流失的血液沒能及時得到補充就是這樣。
“你好像特別喜歡這種地方,因為怕冷嗎?”託尼一面向前走,一面東張西望,“這裡居然不安空調裝置,神盾局的工作環境真不怎麼樣。”
林蘭將笛子收了起來:“我不怕冷,我也並不是喜歡才在這裡的。”
託尼在她面前站定,微微收了收下巴,俯瞰她說:“那你為什麼總來這兒,他們說如果房間找不到你,你就一定在這兒。”
林蘭仰視而望:“因為有人覺得笛聲刺耳不好聽,為了不打擾他,只能來這兒。”
“我?”託尼顯然是忘了他曾經說過這話的事實,“咳,你怎麼知道我在外面,在你房間外面那次也是這樣,你好像總能知道我來,你有透視眼?”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我有順風耳。”
託尼不顧自身安慰為她輸血,林蘭其實非常感激,就好像巴頓當時的義不容辭,她也有過相似的感動。只是,眼前的人好像比起他們來說,似乎並不太願意接受自己擁有異能的事實。是以,林蘭對他的感激之情表現得沒那麼強烈。
怕嚇著他了。
“你是從左邊的走廊過來的,一開始走得很快,然後減速,中途又停了兩次。”林蘭細數著他來時的種種走位,“快到門口了你又折回去幾步,然後又返回來,你剛剛站定就聽見我叫你了,不然,我猜,你還得徘徊很多趟。”
託尼喜歡在人前表現得篤定從容,一切盡在掌握之中,這會給他帶來安全感。
而林蘭的描述讓他一時間失去了這種感覺,所以他不由自主的想要離開,但又不可能真的掉頭就走,踟躕之間,顯得格外糾結。
“hey,託尼,你今天穿這身衣服真帥。”林蘭試圖緩解他的這種尷尬,“我現在真成你的粉絲了,能順便要個簽名嗎?”
“當然。”接收到對方給予的緩解訊號,託尼順勢接下了話頭,很慷慨地說,“你想簽在什麼地方都可以,也許你也會希望得到偶像的一個擁抱。”
林蘭聽罷,倒是笑了:“這是當然。”
他很少與粉絲擁抱,託尼沒有這個習慣,頂多就是給他們籤個名而已,或者合影,即便粉絲中有火辣的美女也不會破例。他對美女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所以,林蘭算是第一個與他正面擁抱的粉絲。
林蘭心裡想,朱娜茜如果知道她跟她的男神發生了這麼多事,一定會羨慕到將自己neng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