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於單獨訪談的模式似乎流行與復仇者之間,林蘭大概算得到等會兒如果不是巴頓來找她的話,就極有可能是託尼.斯塔克。不過,那個傲慢的男人也許不會放不下身段主動找她,畢竟,林蘭已經不是他的粉絲。
其實一開始就不是。
正考慮要不要打坐運功,門外已有了些許響動,一種細如蚊聲,不可捉摸的聲音,那應該是衣服布料的摩擦聲。林蘭擁有絕佳的聽覺,這不是她天生便有,而是後天訓練。只是因為條件限制,她不可能將這個技藝練得像上輩子那樣爐火純青,可以對方圓一里之內的地方聽聲辯位。
現在的話,也就僅有五十碼的聽控範圍而已。
她本來在記錄一些無關緊要的英語單詞,門外的人猶豫徘徊,既不敲門,也不離開。林蘭退出書桌之後遲疑了一下,還是從娜塔莎送的那堆衣服裡翻出一條淺色的連衣裙,簡單的梳妝打扮了番,為來者開啟了方便之門。
與之相對比的是,託尼這次沒有穿正裝,淺棕色的格子襯衫搭配著牛仔長褲的休閒裝看上去很隨意。他的頭髮有些亂糟糟的,倒也不失其獨特品味,但絕不如西裝革履的時候倜儻。
“oh,hi,洛蘭。”託尼沒有想到林蘭會在自己敲門前把門給開啟了,他還沒準備好,“你可真漂亮。”他沒有什麼底氣,但依然裝作自在無拘的樣子。
林蘭在內心嘆了嘆氣,她發現自己又穿錯了。
而面對林蘭沒有表情的凝視,託尼最終選擇放棄:“對不起,我走錯門了。”
“我做了中式點心,你有興趣嗎。”記得娜塔莎說,他也是甜食愛好者。
託尼得到了這份意外的招待,難掩心中喜悅,卻還是漫不經心的說道:“當然,我接受你的邀請。”
林蘭明白他極好面子,能夠主動來這一趟,恐怕也是下了好大的絕心。既然對方已經給了臺階希望她能一起往下走,林蘭也絕不是個較真的人。
託尼的吃相併不斯文,這個超級巨星因林蘭不是他粉絲而暗自神傷了很久,他一整天都沒有吃東西了,肚子裡全是咖啡和酒精。林蘭的點心正和他此時的胃口,所以根本沒在乎形象的狼吞虎嚥讓他看起來是真的餓壞了。
這和之前的優雅形象大相徑庭,可想而知,這或許才是他最真實的樣子。
林蘭給他泡了一杯紅茶,然後偷偷的在裡面撒了些稀釋他胃裡酒精與咖啡因的粉末。至於這些粉末是怎麼來的,其實很簡單,只要她需要,這副身體可以變著花樣產生毒和藥。
“你在這兒等我一會兒。”林蘭道,“廚房裡還有些吃的,我給你拿過來。”
“不,不用,咳……”託尼喝了一口茶水,將卡在喉嚨裡的食物衝了下去。
“等我回來。”不顧託尼的阻撓,林蘭淡淡地回了他這句後便出門了。
一碗簡單的蛋炒飯,再加些蔬菜,對飢腸轆轆的人來說無疑是美味絕倫的東西。託尼本身對食物沒有追求,能填飽肚子就行,喝點咖啡吃幾個甜甜圈足夠過一天。但他今天卻覺得美味的食物簡直比美女的身材都要欲罷不能,他認為自己應該買下幾家中國餐館,或直接請個中國廚子。
他應該早點這麼幹!
林蘭覺得,看一個鬍子拉渣的男人吃半小時東西還沒有表現出急躁情緒來,不禁為自己的心境可以達到如此波瀾不驚的地步,表示了一點點的佩服,佩服自己的好定力。她坐在託尼的對面,眼睛看著別的地方,耳邊卻聽著他吃飯的呼啦聲。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吃飽喝足的男人擦了擦嘴,往口中塞了一顆口香糖,同時還很有風度的問對面的女士是否來一顆。託尼一臉滿足,腦袋也不再因酒精作祟昏昏沉沉,他以為這是把胃填滿了的自然現象。
他發誓,一定要買箇中國餐館,廚子就不用了,他不希望家裡多個外人進進出出。
“關於上午的事,我很抱歉。”林蘭率先道,她並不想和新結識的朋友把關係搞僵,“我把話說得重了些,對了,我沒有要和你,你們斷交的意思,最後那句話你就當我沒說過吧。”她覺得託尼不會是那種主動道歉的人,所以她願意施予誠意,畢竟,總得有個人先開口。而那個人只能是她,誰叫她不是個記仇的人呢。
而且,林蘭也不希望就這種事矯情好幾天,要麼和好要麼分道揚鑣,拖拖拉拉太麻煩。
“是的,你應該道歉。”託尼不客氣地說,“都是你的錯。”
所以,當林蘭聽到託尼這番足夠令人火冒三丈的話時,足足愣了有三秒鐘:“走走走走走,別在我這兒待著,趕緊走!”。
她選擇分道揚鑣……
“hey,別激動!好吧,我是開玩笑的,我也有錯,我的錯佔了三分之一。”託尼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最多五分之二。”
“誰稀罕你的五分之二?”林蘭指著門口的方向:“出去!”
“不,我不出去,我愛待在這兒。”他從褲子兜拿出之前準備打算送給林蘭的一夜情禮物,“你有東西落在我的房間了,我給你送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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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不走,不走的話,我喊非禮了。”
“你喊吧。”
“非禮……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