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緩了一口氣,看向馮翰,說:“你當晚殺害孫可怡之後,從孫可怡的行李箱中帶走了一張電熱毯,是不是?”
馮翰輕飄飄看了她一眼,沒有回答。
葉臻說:“我們在查案時,發現兩處疑點。一是孫可怡的死亡時間往前推了一個小時左右;二是孫可怡的血少了1300毫升。我在你的休息室裡,發現了一張被染得五顏六色的地毯,那就是你從孫可怡箱子裡帶走的東西吧?
你殺害孫可怡後,用電熱毯將她包裹住,對她的屍體進行加熱,使屍僵快速形成。與此同時,孫可怡的血,大量滲入到毯子裡。然後你給孫可怡換上幹淨的睡衣,所以睡衣上的血,才是幹涸的。你離開案發現場後,不敢將帶血的電熱毯隨便丟棄,所以就帶回了工作室,用各種顏料掩蓋血跡,把它改裝成了地毯,放在休息室的床邊上。”
馮翰突然抬手捂住臉,似有些哽咽。
葉臻說:“警方在逮捕你時,你第一時間回到休息室帶走地毯,就是想毀掉證據吧?毯子裡有大量的血跡,只要經過驗一驗,就能知道血跡是否屬於孫可怡。”
頭頂的燈光白晃晃地照下來,將馮翰罩在裡面。
他一動不動,僵硬地坐著,半晌後,笑出聲來。
他用那雙布滿血絲的眼盯著林北欽,說:“我的確害死了孫可怡,可是殺死她的人,不是我。我只是個幫兇而已。”
他的氣息低沉又扭曲,聽著很不舒服。
林北欽幽深的眼睛盯著他,說:“現在,可以交代你的殺人動機了。”
馮翰倉皇地避開他的眼神。他用手搓了搓眼睛,說:“能給我一支煙嗎?”
在林北欽的示意下,馮翰身後的兩名警察遞給他一支煙,和一個打火機。
馮翰點燃煙,狠狠地吸了兩口,把煙夾在指尖。
煙灰輕輕顫抖,掉落在桌面上。
壓抑隱忍了許久後,他才緩緩開口:“我和孫可怡,是在大學時在一起的。那時候我只是一個窮光蛋,當而孫可怡是孫家的千金。所有的人都以為我高攀了她,甚至認為我和她在一起,是別有所圖。或許我當時真是有所圖謀,所以就和孫可怡結婚了。”
他扯起嘴角,笑意譏諷:“娶了孫可怡,得到的好處當然不少。她幫我聯系人脈,幫我打通關節,讓我潛心創作,甚至出錢、籌資,讓我得以辦了幾場個人作品展。一兩年下來,我名聲大噪,無論到哪裡,都會有人誇贊我的創作才華,我也因此賺到不少錢。”
他又吸了一口煙,抖了抖煙灰,繼續說:“但是我很清楚,那些人在我跟前諂媚奉承,不過就是因為我有個老婆叫孫可怡。你知道他們背後是怎麼說我的?鳳凰男,吃軟飯,出賣色相和身體給孫可怡的男寵……而孫可怡呢?她總是那樣的高高在上,不可一世,把我當做她的附庸,看不起我……她變得和那些人一樣。”
林北欽淡漠地聽著他說話,將一張照片放到他面前。
照片裡,是一張拼湊好的檔案,檔案右下角,又一個紅色的指紋印。
林北欽問:“這份股權轉讓協議,是你偽造的吧?指紋是孫可怡的,但很明顯,是假指紋。你偽造她的簽名和指紋,是為什麼?”
馮翰的聲音戛然而止,痛苦哀沉的表情也凝滯了。
林北欽繼續說:“另外,我還查到,在孫可怡死前一週內,你和律師聯系過,想要轉移孫可怡名下的財産。可惜孫可怡死後,你又聯系律師,取消了轉讓協議。為什麼?”
馮翰盯著照片,有些呆怔。
“因為孫可怡死了,你作為丈夫,是她的遺産第一繼承人,就算不用偽造,你也能順理成章地到她的一切。她的公司,她的房産,她的錢,她的股權……是嗎?”林北欽追問。
馮翰勃然大怒,“是她看不起我,貶低我,踐踏我!我曾經和她商量過,讓她借錢給我,幫我再辦一次全國巡迴的個人展,可是她拒絕了我!你知道她怎麼說嗎?她譏諷我是個沒用的男人,什麼才華,什麼名聲,一切一切都靠她孫可怡,簡直就像攀附著她的一條狗!我除了會要錢,什麼都不會……”
他氣急,大口的喘著氣:“她憑什麼這麼說我,憑什麼把我說得一無用處?我在她面前,完全沒有尊嚴,沒有面子,我甚至那麼低賤卑微地求她幫我,她都不肯答應!”
“所以你就起了殺心?”林北欽眼神敏銳。
馮翰艱澀地點頭,“是……”
當他看到孫可怡被殺死的那一霎那,他竟然覺得無比的痛快。
那個肆意鄙視他,瞧不起他的女人,那樣殘破悲哀的倒在他面前,終於拜倒在他腳下了,多爽!
被壓抑的自尊,似乎都在那一瞬間被找了回來。
那一刻,馮翰猶如吸了毒一樣,對殺人的感覺上了癮。
作者有話要說: 端午節快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