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不知道耿耀接下來會怎麼做。”佟璃璇老實招認她也不懂。“因為我沒告訴他冬茉患有恐男症,我想等他自己發覺以後再說。”
換句話說,她想且戰且走,看似不負責任,卻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你、你竟然拿我女兒當實驗品。”江鴻聞言簡直快氣炸。
“您誤會了,江伯伯。”佟璃璇搖頭,表情非常嚴肅。“我比誰都希望冬茉能得到幸福,所以我才選擇大膽冒險,絕不是故意為難冬茉。”
如果她不重視她們的友誼,她可以撇得一幹二淨,管江冬茉怕男人的毛病能不能改善,反正又不幹她的事。
“是江伯伯說話過分了,你別在意。”江鴻安撫佟璃璇,向她道歉。
佟璃璇明白他只是太關心女兒,不是故意對她發脾氣,根本不會放在心上。
“我知道,江伯伯。”換做她也一樣著急。“但請您相信我,耿耀確實是最適合冬茉的人選,如果他們兩人能夠擦出愛的火花,那就太好了。”
最後,她還讓他看了耿耀的照片,證明她所言非假。耿耀雖然不是江鴻喜歡的型別,卻也白白淨淨,五官湊合著還看得過去。
換句話說,早在耿耀正式上門拜訪江鴻之前,他就已經知道耿耀。見面了以後,發覺耿耀雖然生得白淨,倒也不乏男子氣概,讓他頓時鬆了一口氣,他可不要一個娘娘腔的女婿。
耿耀另外還有一個優點,那就是有話直說,這點江鴻非常欣賞。他表達想要擁有他女兒的決心,甚至敢當著他的面摟抱他女兒,而小茉那動不動就昏倒的壞毛病竟然沒有發作,光是這一點就值得大書特書。
此外,他也沒漏掉江冬茉打pass給耿耀要他幫忙解釋,光是這個鏡頭就足以讓他老淚縱橫,感動不已。
也因此,當耿耀提出要帶走他的小女兒時,他盡全力支援。也許在外人眼裡,他的舉動太離譜,然而只要知道他有多為江冬茉操心,都會贊同他的做法。
“小茉,你要好好把握這個機會,不要又走回頭路,好嗎?”他發出語重心長的感嘆,盡管現場沒人為他拍手叫好,好歹他也參與了演出。
耿公館佔地近千坪,這在寸土寸金的臺北市奢侈得幾近誇張,同時引起人們的好奇,大家都想一窺究竟。
為了防堵人們的窺視,公館的主人築起一道高牆,不讓人看到公館內部,正因為牆是如此之高,以至於附近的住戶都戲稱它為“監獄”,至於裡頭都住了些什麼人則不清楚,只知道經常有名車出入,人們唯有在自動機械鐵門開啟時,才能從大門的縫隙中窺得少許風景,但也僅僅是一小部分,只是這一小部分就教人羨慕不已。
再次回到耿公館,江冬茉不像一般人那樣大驚小怪,這大概跟她經常去拜訪嶽群有關。嶽群去年剛娶了她姊姊江冬蕾,晉升為她的姊夫,他也是住別墅,雖然佔地不如耿公館寬廣,房子卻比較新。
耿公館一看就知道是四十年以上的建築,別墅形式帶有上個世紀老上海的味道,甚至連屋內陳設以及傢俱,都保留上個世紀三0年代的風情,在現今講求簡潔的歐系裝潢中,別樹一格。
江冬茉不像姊姊江冬蕾喜歡一些風花雪月的事,她的性格比較務實,總認為好吃比好看重要,一方面也是因為她實在沒有藝術細胞,對美的事物只有最低程度的鑒賞能力,超過這個範圍一律打x。
所以,當她正式踏入耿公館,第一時間並沒有因為這股濃得化不開的複古風情發出贊嘆聲,反而非常實際的質問耿耀。
“什麼?”反倒是耿耀比較吃驚,他一屋子的古董傢俱竟然引不起她任何興趣,她到底是何種生物?
“你不是要我幫忙嗎?”她提醒他。“你跟我爸爸說要借用我一陣子,不就是為了讓我幫你打掃、煮飯?”
說起來也真悲情,她好端端一個水餃店的小老闆,怎麼突然間就變成家政婦?毫無道理。
“這個嘛!”耿耀聞言頓了一下。“打掃就不必了,傭人會做。煮飯也可以省了,我三餐幾乎都在外面吃或是叫外賣,很少開夥。”
“那你幹嘛叫我來?”江冬茉不解。
“當然是為了二十四小時都能吃到新鮮美味的水餃。”這還用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