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我就叫你二小姐吧。”林木蘭爽快地說,站起身來吩咐奕歡:“小少爺就在這裡保護你姐姐,我去找些乾淨的水,給你姐姐清洗傷口。”
鏢局備有飲用水和食鹽,林木蘭要了一碗燒開過的水,加入食鹽,幫奕欣把傷口沖洗乾淨。
林木蘭並不知道,在這個時代,女人的腳是不能隨便給男人看,更別說被男人碰到的,否則便是失節。可是,天氣炎熱,傷口很容易潰爛,要是因為感染導致她這隻腳殘廢,那就太可惜了。
因為不敢破壞現場,那些劫匪的屍體不敢移動,就那麼扔在馬路上被太陽曝曬,很快就發出難聞的味道,成群的蒼蠅在空中飛著,場面令人作嘔。
林木蘭擔心會給孩子的心理造成陰影,就掏出口琴吹給他們聽。
奕歡聞言撅起嘴,問:“辛大哥,你會吹《櫻花謠》嗎?你長著小鬍子,和那些東洋人一樣,你是東陽人嗎?我舅媽是東洋人,她會唱《櫻花謠》,那是她家鄉的小調。”
林木蘭想了想說:“我是中國人,小時候因為戰亂和家人失散了,現在四處流浪,就是希望能夠找到自己的親人。”
“太好了,我不喜歡東洋人。”奕歡高興地拍了拍手。
“為什麼?”林木蘭覺得奇怪,這個年代,似乎在梅縣這邊的小縣城,並不多見來自東洋西洋的洋人。
奕歡回答道:“因為,他們逼迫舅母離開舅舅,想把舅母裝進麻袋裡搶走。”
過了將近三個時辰,縣衙的捕快才帶著仵作趕到現場。
捕頭和荊二似乎很熟悉,見面就面帶歉意地說:“二掌櫃,讓你們久等了,那邊也有幾輛車等著呢,沒辦法,這幾天縣衙裡缺少人手,執事大人手頭無人可派,還是因為聽說死了不少人,算是今年最大的案子,這才臨時把我召回來帶人來這裡。”
荊二道:“最近治安不好嗎?我怎麼沒聽說梅縣有什麼大事發生。”
捕頭無奈地說:“不是治安不好,是某位大人物家裡有位小姐離家出走,執事大人接到訊息,吩咐我們幫著尋找,這幾天捕快們都去忙那件事去了。”
捕頭說著,從懷裡摸出一張油印的照片來,雖然照片上的人有些模糊,但是,林木蘭一眼就認出來,這是自己的照片,是當初和宋正陽一起登報的那張。
林木蘭不動聲色的問:“這是哪家的小姐,竟然如此興師動眾地尋找。”
“噓……”捕頭示意她噤聲,他壓低聲音道:“據說是林二小姐,景州督軍宋大帥兒媳婦的親妹妹。”
他說著又有些不屑地笑了,“現在的姑娘,學了兩天洋人的東西,就時興追求婚姻自主,這姑娘多半是和哪家公子私奔了。”
林木蘭揣度著,既然他們找的是“林二小姐”,那就是說,督軍府已經知道了自己逃婚的事,並且接受了林木槿做兒媳婦,那他們還在勞師動眾地找自己,恐怕沒什麼好事。
幸好有奕欣和奕歡姐弟能為自己作掩護,比自己一個人上路更容易躲過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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