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佑不想讓林木蘭知道她的真實身份,畢竟,林木槿才是自己的親外甥女,她做了督軍府少奶奶,對自己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趙天佑毫不隱晦的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按照林木蘭暗示過的情節,更改了某些細節,工工整整地用毛筆寫下供狀,簽字畫押,按了手印。
林木蘭讓看守把趙天佑帶進原來的牢房裡,並給了看守十個大洋,再三吩咐,要他對這個犯人多加關照。
然後,她親自帶著兩份供狀去見陳安瀾。
“陳伯父,今天,晚輩越俎代庖,冒昧向人犯核實了一些事情,晚輩知道,這麼做有些不合規矩,可是,這件案子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算是林府的家事,就連我娘也牽扯在內,如今我娘已經瘋了,我爹素來又把名譽看得比性命還重要,為了不讓家醜外揚,晚輩希望不公開過堂審訊,儘可能地減少對林府的不良影響。”
林木蘭誠懇地道過歉,然後,恭恭敬敬地把那兩份供狀呈給陳安瀾,道:“不知道這兩份供狀是否可以定趙天佑僱兇殺人之罪?”
陳安瀾接過供狀,仔細看了一遍,點頭道:“嗯,案情陳述的很清楚很完整,完全可以據此裁定趙天佑的罪行。那這個趙福安呢,他是人犯趙天佑的兒子?他現在人在哪裡,我馬上吩咐發告示,追緝謀殺賢侄女的那兩個匪徒。”
“陳伯父,不曉得趙福安所犯的是不是知情不報之罪,依晚輩愚見,趙福安罪不該死,晚輩斗膽請求陳伯父法外開恩,把他交由林府按家規處置,也算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意思,給他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林木蘭畢恭畢敬地說,她自知今天的舉動有些越格,擔心陳安瀾反感。
她自然不好告訴陳安瀾,趙天佑多半真是林敏之的親弟弟,以林老太太的精明,趙天佑所做的那些事情,根本就逃不過她的法眼。
林老太太之所以採取包容,甚至是幫著他們掩蓋罪行的態度,多半是出於對亡夫的內疚,畢竟是由於她的嫉妒之心失控,才導致林家的骨肉淪為奴僕。
為了減輕林老太太的的愧悔之心,林木蘭才做出決定,把趙福安交給林老太太和林敏之處置,好讓他們有機會“庇護”一下林氏後人。
陳安瀾笑著說:“賢侄女既是原告,又是受害者,你都能如此寬容,我怎麼能阻止你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呢。”
他又對師爺道:“釋出緝捕文書,告訴稽偵隊馬隊長,把其他的案子先放一下,集中精力捉拿謀害林二小姐的匪徒。”
林木蘭起身微微欠身以示恭敬道:“陳伯父,關於緝拿匪徒的事情,晚輩有個不成熟的建議,就當晚輩是在班門弄斧,說出來您可別笑話我異想天開。”
“哦?我倒沒看出來,賢侄女不光是巾幗不讓鬚眉,還是一個女諸葛呢,有什麼高招,說出來給陳伯父聽聽。”陳安瀾饒有興趣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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