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混蛋。”夏念可被親,楊偉怒了,就要出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哥們兒,你信不信,你敢動我一下,我馬上報警,放心,我絕對不還手,如果輕傷,我絕對不私了,怎麼也得給你三年。
當然,你也可以意思意思裝個丨逼,給我點皮外傷,結果是十五拘留,這個可以留在你的檔案中,以後想考個公務員什麼,政審就不用透過了,就算你找關係透過,我也會告你。”伸長脖子,梁暮何示意楊偉動手。
“學弟、學妹們,這可是報道的素材啊,學生會主席楊偉,強追別人女朋友,正主找來後,學生會主席仗著自己身份,惱羞盛怒,當即動手……”看到一旁有掛相機的同學,梁暮何趕緊吸引話題。
經過樑暮何這麼一提醒,學弟、學妹當即來了精神,拿起相機就照,心裡已經有了稿子。
“我不管你是誰,有種光明正大一戰。”被眾人看著,楊偉也不好意思,選擇強撐。
“光明正大一戰?你打算怎麼戰?”聽到戰鬥,梁暮何笑了,嘲笑楊偉幼稚。
“誰拳頭大誰說話?”一把扯掉衣服,楊偉露出一身肌肉,就要和梁暮何戰鬥。
“幼稚,你當自己是大猩猩呢,還為爭奪配偶而戰。哥們,你現在是大學生,還是一個大三的學生,能不能提高一下智商,比點屬於男人的東西。
我不反對你追求夏念可,但是你能給夏念可幸福麼?”因為被生活毒打過,梁暮何非常清楚柴米油鹽的壓力,想要做一個好男人,戰勝柴米油鹽才是關鍵。
“我為什麼不能給夏念可幸福?”輸陣不輸人,被梁暮何這樣質問,楊偉自然不服。
“好的,請問一下,你一個學期掙多少錢?你有什麼事業,職業規劃是什麼?”拉著夏念可走到陰涼處,梁暮何把剩下的幾萬拿出,就這麼放在地上,讓夏念可坐在錢上。
至於梁暮何,已經進入角色,扮演一位丈母孃。
“我還是一個學生……”楊偉哪裡遇到這樣的話題,憋了半天,用學生來搪塞。
“你還知道自己是學生,生活費是父母給的吧,你連生存都要靠父母在扶持,你憑什麼給夏念可幸福?
還有,你有車麼?有房麼?彩禮錢給三百萬,你需要奮鬥多久?”既然化身丈母孃的角色,梁暮何自然要演到位,因為這可是地獄級的問題。
“只要我肯努力,該有的我會給她。”憋了半天,楊偉臉都氣紅了,回答也蒼白無力。
“努力,如果努力有用,要天才做什麼?給你算一個賬,在我灝省,平均工資也就2800,你是學生會主席,算你5000一個月。
進入社會,房租要800吧,水電費要200吧,生活費要1500吧,出行要坐車,偶爾要買衣服,還有人情往來,2500要吧,你給算一算,還剩下多少?
喜歡我真的只想寫寫小說請大家收藏:()我真的只想寫寫小說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