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一點來說,詹姆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回去。
天知道哪條路能走回費城!
他現在能熬一天是一天,自從來了這個維度就沒舒服過,整天擔驚受怕的,雖然生不如死,但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好死不如賴活著。
詹姆是無比懷念那個高樓大廈的世界,而不是坐在木樁上烤火。
呆愣愣的看了一會兒火堆,他像是忽然想起什麼,從身上掏出羽毛筆和羊皮紙,又拿出一個小圓木筒,旋開蓋子,裡面是墨水。
一旁半睡半醒的吉姆聽見沙沙的寫字聲,還以為是做夢,可是翻來覆去還是不斷地傳來噪音,弄得他有些心煩。
人在想睡卻睡不著的時候,聽力極其敏銳。
吉姆坐起身尋找噪音的來源,他的目光掃過一眾隊友,最終停在一個瘦弱的背影上。
他悄無聲息的踩著碎布來到詹姆身後,越過肩膀看下去,一行字映入眼簾:
『親愛的樂嘉兒…』
“樂嘉兒?誰是樂嘉兒?”
吉姆的聲音給正在寫信的人嚇了一跳。
“啊!你什麼時候過來的?”
詹姆扭頭看見一張大臉,嚇得一哆嗦。
“我問你呢,誰是樂嘉兒?等等?讀起來像是個女性的名字?”
吉姆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那是當然,而且是個非常可愛的姑娘~”
“姑娘?”
吉姆狐疑的看了詹姆一眼。
“你這紙和筆哪來的?”
“進城買麵包的時候順便買的…”
“你把剩下錢弄丟了!是把這玩意兒揣在懷裡?”
吉姆可算明白這貨為什麼會丟錢了,原來衣服裡面藏得是羊皮紙!銅幣反而被揣在外面!
“意外、是個意外…”
“你是不是找抽?我們都要死啦!你在這寫情書?”
吉姆氣的鼻孔冒煙。
“你信不信我掐死你?”
他雖然有傷在身,但仍然用一隻胳膊把詹姆提了起來,後者諂媚的笑容扯到耳邊,黃唧唧的牙齒一覽無餘。
“別折騰了、快睡一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