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害怕自己才是瘋了的那個!
眼前的馬路上川流不息,回憶裡的世界卻再也記不起。
我為何要踏上這場人生之旅?
是像街上的人一樣機械的忙碌嗎?
還是背起行囊,在旅途中尋找生命的意義?
我讀著魯迅的文字,彷彿看到了那個十八歲的自己,他坐在教室裡,手捧一本《狂人日記》。
書中的內容沒有變化,改變的是讀書的自己。
我忽然就明白了自己為什麼那麼喜歡從前的歌曲,每次戴上有線的耳機,聽著熟悉的旋律,是的、我彷彿找到了那個記憶中的自己。
一看播放列表,全是許嵩、徐良、汪蘇瀧和周董的歌曲。
青春的回憶。<p3,插著有線耳機,穿過校服的袖子,然後塞進被頭髮掩蓋的耳朵裡。
是啊、那個時候的都喜歡留著長長的頭髮,一天不洗,就會變得油膩膩。
我放著歌曲、卻聽著回憶。
曾經的一幕幕像電影一樣在腦海中回憶,在校服上畫畫、逃學玩遊戲、上課讀小說、下課…
那時候課間的十分鐘,彷彿能做好多的事。
可如今、我再也不能那樣清晰的感受時間,它像是嫌棄我遲鈍的器官,不肯在我身邊留下足跡。
所以、我們現在形容過去,喜歡用‘一晃’。
我在努力的拾起‘一晃’中的痕跡,卻發現除了這本《狂人日記》,其他的全都被拂去了我留下的痕跡。
就連聽歌都換成了身邊的手機。
耳機、竟然都擺脫了流年的尾翼。
所以。
我只好用文字留下現在的記憶,留下我曾經存在過的痕跡。
人生、本就是一場意外之旅。
我不記得是因何踏上這場旅行,也找不到旅途的終點,更不清楚這一路走來到底有什麼意義。
也許生命本就沒有意義。
但我想創造一些它存在過的意義。
就像文字、不就是人們賦予了它們含義?
所以我寫下了這些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