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告訴你,這件藏品也是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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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伊斯基習慣性的摸摸後腰,頗有種要掏刀子的衝動,他辛辛苦苦淘弄了一地下室古董,喊你過來,本是想炫耀,結果你竟然說都是假的。
這也就是他女兒喜歡,要不然他非得將人捅死在這裡。
我不要面子的嗎?
杜康趕緊說“老爸別傷心,這雖然是假的,但裡面有好東西。如果我沒看錯,這是採用了畫裡藏畫的技術,表面上是一幅畫中間還有一幅。”
“你確定?”
“當然是真的。”
“那我得找高手幫忙弄出來。”
“我就是高手。”迎著他不信的目光,杜康拍著胸脯,保證:“不過一幅畫而已,憑我的本事想要弄出來,非常簡單。”
聽他這麼說,舒伊斯基半信半疑,沒想到杜康還有這本事,但還是點頭同意,拿起畫帶他前往書房。
開啟門進去,周圍有幾個書架,上面擺滿了各類書籍。
一個個大部頭,一看便是名著,沒辦法,西方名著都長。
不是因為是名著,所以寫得長有道理,而是因為寫的長,才能賺錢。
為了騙稿費嘛,作家也是要恰飯,你弄個短篇小說,怎麼恰飯,所以他們會盡可能的將篇幅拉長,成為一個個大部頭。
在書房最顯眼的牆壁上,是一個鹿頭標本,準確的說是包括它的上半身,不僅有鹿頭,還有它前半部分以及兩條前腿。
鹿角分了十幾個杈,再加上那巨大的身軀,彷彿是鹿王在從牆上一躍而出。
將鹿的靈活表現的淋漓盡致。
杜康卻總感覺有些不協調,你說普通人家在書房用鹿頭做裝飾沒問題。
但以舒伊斯基的家世,哪裡用得著鹿頭這種東西,人家都是獅子老虎這種猛獸,用它們的頭做標本。
有些家裡甚至直接鋪上虎皮坐墊。
似乎是看出他的疑問,舒伊斯基說道“告訴你,這可是我親手狩獵獲得。我是在西伯利亞廣袤的土地上發現了這頭鹿王,當時便喜歡上它。
騎馬追了它一天,隨後又在荒野中搜尋兩天,這才將它殺死,將鹿頭砍下來放在這裡,作為我勇猛的象徵。”
“老爸你真厲害。”
喜歡它,就得砍了,你真是焚琴煮鶴,這要是被那些動物保護協會的人知道,還不得噴死。
可憐的鹿王,只因自己這原本用來炫耀吸引母鹿的角,長得過於漂亮,就被砍掉腦袋,掛在這裡當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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