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吃過飯,娜塔莉亞兩人出去旅遊,囡囡也去上學,獨留他在家中炮製龍涎香。
一陣敲鑼打鼓的聲音傳來,杜康好奇出去觀看,竟然是民警上門送錦旗的,前面有人敲鑼打鼓吸引人注意,後面有民警帶著錦旗。
這是要進行宣傳,讓人們知道警民魚水情,鼓勵百姓跟警察合作。
也不知是誰有這樣的能耐,竟然擺下這樣的陣仗,讓民警這樣宣傳。
他本來並不在意,誰知隊伍竟然在他家門口停下。
旁邊有人從隊伍中出來,是他上次在派出所見到的羅所長,他臉色有些古怪的看著杜康詢問道“你就住在這裡?”
“是啊,有什麼問題。”
“沒有。”
羅所長臉色古怪的可以,他這次來就是給杜康送錦旗,宣傳百姓不懼歹徒的光輝事蹟。
按他的想法今天的程式應該是這樣的,杜康是個普通市民,無意間撞破悍匪蹤跡,然後跟他展開殊死搏鬥,將悍匪擒獲。
然後派出所帶著錦旗與獎金當眾進行感謝慰問,肯定杜康的做法,讓他獲得市民擁戴,在街坊鄰居中成為名人。
接著再給他三百塊錢,做為他跟匪徒殊死搏鬥的獎勵,改善他家中生活。
即有表彰,也有獎勵,有面子也有裡子。
這樣的結局多好,也能激起市民對抗歹徒的熱情,遇到歹徒,哪怕不去對抗,也會報警,讓敵人無處可藏。
可杜康住的是三進四合院,自己那三百塊錢的高額獎勵根本不算什麼,至於錦旗,人家缺這種東西嗎,根本不在乎。
對周圍百姓來說,給他這種富人發錦旗以及三百塊錢,也沒有多大的激勵作用。
在看後面的記者,同樣是一臉懵,她過來是幫忙宣傳,想要用這件事激勵百姓,讓百姓知道熱情對付歹徒不僅能獲得表彰,也能有現金獎勵。
這下怎麼宣傳,告訴人家住在三進四合院的人,抓住個悍匪,根本起不到激勵作用啊。
但宣傳了一路,不少市民都被吸引過來,跟在後面湊熱鬧,錦旗還是要給的。
羅所長在那裡笑著說“我這次過來是表彰你上次幫助警方抓住悍匪的英勇事蹟,還請你過來接錦旗。”
“這怎麼好意思。”
杜康沒想到是給自己的表彰,過去將錦旗接過來,樂呵呵的抓在手中,這樣的事情,他還是第一次經歷,還別說,挺讓人激動。
回頭就將這個錦旗掛在牆上展示。
羅所長看不過去,在旁邊指點了下,示意他將錦旗展開給周圍市民看看,杜康趕忙開啟,露出上面的內容“熱心市民”四個大字。
這一幕,頓時讓周圍市民鼓掌歡慶。
杜康展示了會錦旗,等市民的熱情消退,笑著說“羅所長裡面請,咱們家裡歇會。”
羅所長點頭同意,帶著手下幾個民警一起進去,跟來的女記者也走了進來。
其他市民想要跟在後面湊熱鬧的,杜康佯裝沒有注意,關上大門將他們拒之門外。
不是他心裡壞,不肯讓人進來,實在是家中裝飾的太好,不能隨意讓人進出,省得別人眼紅,生出不該有的念頭。
就像以後的那些豪宅,輕易不能讓外人進入,防止丟東西是一方面,普通百姓忽然看到價值幾十萬數百萬的古董,你能保證他們不心動?不在走的時候順帶帶走?
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是防止損壞,就像世界首富的豪宅據說僅是參觀門票就要二十萬,為什麼?不想讓外人打擾,也是防止出問題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