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裡和張小天如約吃完飯後在大街上逛來逛去,季涼塵和白寂晨自然是跟在後面當護花使者,偶然發現一家很pink的店,兩女孩瞬間走不動路了。
走進去,店主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婦人,笑著對四人點點頭。林裡和張小天自然是微笑回應,誰知道白寂晨卻說:
“姑姑,今天我可來買東西了。”
“這倆女孩子誰啊,你和小季的女朋友?”
“不是的,個子嬌小一點的是涼塵物件。另一個,是我正在追的。”
“能讓我們小晨看上的女孩子可不簡單,隨意拿不用給錢。”
林裡懶得聽別人嘮家常,自己先去逛了起來,看到一隻很喜歡的兔子,伸手卻是取不到。
踮腳,加油昂,林裡,你可以的!
一隻手越過頭頂把兔子取了下來,林裡扭頭看見季涼塵的胸膛,心跳頓時加速,耳根微微發燙,說道:
“給我,你怎麼來了。”
“當電燈泡是不好的行為。”
“也是,給我兔子啦!那是我的!”
“這麼兇啊,給你給你。”
“還有那個!也給我取下來!”
“哪個?”
“最上面一排第三個。”
“這個?”
“嗯,取下來!”
季涼塵取下來一隻兔子玩偶,心中很是不解為什麼要買兩只差不多的兔子。想了想,大概是要給張小天買吧。回到了結賬那裡,林裡問道:
“姐姐,這兩只多少錢啊?”
“不要錢,送你了。”
“不要不要,多少錢啊?”
“一百五十八,這是一隻的價格。”
“嗯,那就是…二百一十六元,能微信結賬嗎?”
“能,你掃我吧。”
林裡一臉呆萌的付了款,旁邊的季涼塵卻是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