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沃爾瑪,元寶便帶著衛子風去了另一家小超市。
買了點東西出來,兩人打車回了家。
她也問出了一直困惑的問題:“崽崽,剛剛那個女孩……你認識嗎?”
“我才來你們這個世界一天都不到,去哪裡認識別的女孩?那女的不是神經病,就是認錯人。”衛子風不以為然。
神經病嗎?
元寶想了想女孩的樣子,覺得不可能。
“那估計就是認錯人了吧……”她嘀咕著。
覺得女孩的穿著打扮,不像是那種看到帥哥就走不動步的,只能說明她真的認錯了人。
兩人將這件事拋在腦後,也沒有再多想。
元寶提著零食,把衛子風從廚房趕出去:“等一會兒,我去炒菜,半個小時就好,你先吃零食吧!”
一個人生活,元寶很小的時候就學會做飯了,而且手藝還不差。
只是她太懶了,又覺得自己做飯怪浪費的,不如點點兒外賣更划算。
元寶擼胳膊挽袖子,準備大幹一番。
好好炒幾個菜,讓崽崽嚐嚐她的精湛廚藝。
誰知那邊剛把少年趕出去,他又拿著一包薯片進了廚房。
看元寶蹲在地上摘韭菜,也將薯片放在灶臺上,開始幫元寶一起摘。
“你又不會,不用你啦!”
元寶看他笨手笨腳的,摘一根韭菜恨不得將一整根都丟掉,想把他趕出去。
衛子風卻不幹:“不會我可以學,以後換我做給你吃。你喜歡吃什麼,我就學什麼。”
元寶小臉一紅,雖然不喜歡別人對她說什麼承諾,這番話卻讓她感覺打心底裡的暖。
“那你可得好好學,我嘴巴刁著呢!”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