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就導致了,他們雖然戰鬥力極高,可是因為並沒有完全重視起來,認為史密斯無非就是一個混的不怎麼樣的,失敗的殺手而已,最終導致他們,後來出現了極大的傷亡。
由於一開始的時候,他們打算的是活捉史密斯,以便於從他口中,得到那個小孩子的下落的訊息,下車的時候,又因為這裡是曼哈頓的繁華位置,所以他們雖然帶了長武器,可是並沒有帶下車,每個人身上,除了一支泰瑟電擊槍之外,就只有一把手槍,以及標配的兩個彈夾。
而他們的對手史密斯,其實是一個在手槍速射這一方面,相當厲害的牛逼人物。
可惜的是,不管是赫茨還是這些戰術小隊的人,都不是很清楚這一點。
於是,這些人就不可避免的踢到了鐵板……
別看史密斯現在一副頹廢中年落魄大叔的模樣,但是這個來歷十分神秘的傢伙,其實槍法是相當的厲害,特別還是在手槍運動速射這一方面,真的是強的離譜。
剛才開的頭兩槍,沒有擊中追著他而來的兩個戰術小隊當中的突擊手,並不是史密斯槍法有問題,只是這傢伙,不想在這個地方真的傷人。
不久之前,被紐約警局天上地下全方位立體化的追趕的陰影還在心裡,而這裡,又是紐約的中心曼哈頓,周圍到處都是巡邏警察。
要是自己真的掏槍出來打死幾個人的話,鬼知道紐約警局那些,之前把自己追丟了的警員,會不會發瘋。
可是史密斯沒有想到,自己的警告射擊,換來的居然是對手毫不猶豫的掏槍跟自己對射?
這就讓史密斯有點生氣了!
這尼瑪,自己放了你們一馬,你們這些混蛋,居然還死咬著我不放不說,甚至打算掏出槍,跟自己幹一場?
那好吧,來就來,誰慫誰是狗!
從昨晚上‘見義勇為’之後,就一直在被人追殺,被赫茨找上門,今早上又被本地的黑幫分子堵在布魯克林大橋邊上,然後又被紐約警局攆的,像只老鼠一樣,透過下水道才最終成功脫身的史密斯的脾氣也上來了。
認真起來的他,是相當可怕的,即便對手都是來自於特種部隊,有著豐富實戰經驗的建制完整的小隊。
可這支隊伍,目前因為這樣那樣的關係,只有建制完整,但是武器裝備上,卻並不佔多大的優勢,頂多就是人多,八把槍對陣史密斯的一把槍。
可是在手槍速射高手的面前,人多有個屁用……
最關鍵的地方在於,這支戰術小隊,實在是太專業了。
專業到了他們之前在大廈大堂當中,打頭衝進來的突擊手,在看到史密斯居然無心戀戰,而是朝著後門跑的時候,就已經透過通話耳機,給自己的隊友們通報了這件事。
然後,包括狙擊手爆破手還有軍醫這幾個人,並沒有跟著前面自己的隊友,一窩蜂的跟著史密斯跑,而是馬上扭頭跑出了大廈,打算從外面的小巷口,包抄從大廈的後門逃離的史密斯。
這也就導致,真正追在史密斯身後的只有四個人。
而眾所周知,美帝的小巷,基本上都是那種只有三五米寬度的真·小巷,人高馬大的四個追兵,只能一次並排跑兩個,這也就從另外一個角度,變相的削弱了他們的人數優勢。
一般來說,就算是頂級特種部隊成員,手槍運動射擊,也不一定是人人都很厲害的,特別是對於目前追在史密斯身後的,兩個專職突擊手來說,他們真正厲害的,是在有著完整的裝備的前提下,利用武器的優勢,特別是自動步槍,或者霰彈槍的火力輸出,為自己的小隊,創造出進攻的通道。
但這並不代表,這兩名專業突擊手,在手槍對射當中,能夠壓制得住史密斯。
畢竟,手槍的有效射程,其實就只有一二十米,超過這個距離,鬼才知道到底有多高的準頭?
但是!
史密斯這傢伙,卻是一個異類!
一個手搶玩的賊溜的超級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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