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斯很清楚,自己這個妹子的性格,對於她的求知慾,立馬滿足!
將小胖子的身份介紹給了自己的妹子,順便,也把為什麼會找人幫忙,派出保鏢去把她從威斯敏斯特教堂帶走的原因,也全部說了出來。
事到如今,即便是再怎麼不通世事,骨頭妹子也明白,布斯的這個安排,是為了自己好。
她又不瞎,在毛熊保鏢帶著她,和那位有爵位的皇家科學院的院長回去的路上,就已經知道,在自己剛剛離開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廣場上,發生了什麼?
也十分清楚,自己要不是因為布斯派了人將自己提前帶走,說不定就會撞上那些武裝分子,針對教堂的葬禮現場的襲擊。
而且,在聽說布斯是找到了自己挺喜歡的偵探小說作家卡塞爾幫忙,而且這個作家,還正在與自己最近正在追著看的《尼基·希特》小說的原型,正在軍事基地裡面等著自己的時候,即便是這位一心只想著自己的事業和科學研究的妹子,都興奮了起來。
誰說科學家就不看小說的?
而且小說的原型人物,又是一個和自己很相似的獨立自強的妹子,這不恰好就和骨頭妹子差不多麼?
看著卡塞爾以貝克特為原型寫的偵探小說,而賊有代入感的她,要不是因為喜歡破案的話,又怎麼會和聯邦調查局專門負責人命案子的布斯,成為搭檔?
很是湊巧的就是,這位在法醫人類學這一領域,有著頂級地位的妹子,實際上卻是一個卡塞爾的書迷,再加上還是尼基·希特小說的原型貝克特的迷妹。
在得知自己的搭檔,以及自己看上的妹子,居然是卡塞爾的書迷,同時又是以前的紐約警察,現在的紐約市議員,貝克特的迷妹之後,布斯很想給自己一個大大的嘴巴子。
你妹的,要是早知道骨頭居然喜歡看卡塞爾的書的話,自己不早就能夠用自己認識卡塞爾的藉口,幫助自己拿下這個妹子了?
都怪自己一直都沒在意過,這個妹子下班之後的私生活,主要也是因為,之前的確是知道骨頭愛看書,但卻沒想到除了專業書籍之外,這位妹子還喜歡看偵探小說啊!
這下雖然解釋了,為什麼她願意和自己搭檔調查案子,可是卻也讓自己浪費了那麼多的時間啊。
早知道她喜歡裡克的書,自己早就把他介紹給骨頭妹子,爭取加分項了,唉……
好在,還不晚,在得知自己心儀的妹子,居然喜歡自己好友的書之後,即將化身舔狗的布斯,趕緊上了車,招呼著小胖子趕緊走,準備帶自己喜歡的妹子,去見一見她的偶像。
小胖子覺得很逗,原來自己一直都覺得布斯是一個鐵血硬漢來著,誰知道這傢伙,居然是個舔狗?
但是轉念一想也不覺得奇怪了,自己的裡克叔叔,本來就是一個怪人,看看經他的手,撮合了多少人?
自己和拉姆齊,亨利和喬,約翰和吉安娜,以及尼爾和凱特。
現在,又加上了一個史蒂夫和凱瑟琳,還有自己面前的布斯和坦普瑞。
細細一想,自己裡克叔叔,似乎在撮合人方面,有著極為強悍的能力啊。
於是,就在傑森他們正在和卡塞爾一起談論著自己的小表弟的時候,布斯開著悍馬吉普,把骨頭小姐帶了回來。
骨頭小姐也沒想到,在這裡,不但有自己喜歡的偵探小說作家,和他小說當中的原型人物,甚至還有布斯的表兄?
看著和布斯外貌有著八成相似之處的傑森,觀察能力極為敏銳的骨頭小姐,就察覺到了眼前這個自稱是布斯表哥的人,絕對身份有問題。
不是那種身份不明的問題,而是這位出現在這裡的布斯的表哥,肯定不是普通人。
這裡還有著好幾個,像這個自稱是布斯的表兄一樣,身穿三沙迷彩,滿身都是殺氣的傢伙,一看就知道,是美軍的現役軍人,同時骨頭很肯定,這些人剛剛才殺過人!!!
喜歡美劇裡的作家請大家收藏:()美劇裡的作家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