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輕輕,能有如此筆力,足以自豪!
但這個年輕男人,只是看了一眼,眉頭微微一皺,抓起剛剛寫好的這幅字,揉成一團,扔到角落裡面。
“敗筆!”他嘆了口氣,說道。
這個男人,穿著白色的休閑服,白色的休閑鞋子,相貌稱不特別帥氣,可是,任何女人看到他的第一眼,肯定會被他吸引。
有些人長得很帥,但是,如果缺少了與之相配的氣質,那麼,也難等大雅之堂!
可是,有些人算長得不帥,可是氣質卻是極為出眾,也仍然能夠吸引女人的眼球。
這個男人,是後者。
而且,他的身,有一種安靜舒適的感覺,這種人,跟他呆在一起,不會有壓力,也不會有危險。
寧靜自然,安逸美好!
實在是一個極為出眾的男人!
“咚咚……”
敲門聲響起。
男人的眉頭舒展開來,笑著說道:“進來!”
他的聲音很好聽,極為醇厚,讓人聽了心情都跟著好了起來。
嘎吱!
房門被推開了,人未至,一股酒味迎面撲來。
一個同樣是年輕的男人拿著一瓶高濃度白酒,腳步有些浮萍地走了進來。
他滿臉鬍渣子,身軀凜凜,相貌堂堂。
一雙眼光射寒星,兩彎眉渾如刷漆!
但他此刻卻流露出一絲醉意朦朧,讓他看起來多了一抹放蕩不羈的味道。
男子一走進來,徑直走到角落,拿起剛剛那個白衣男人寫的字來攤開看起來。
那個白衣男人也沒有阻止他,而是微笑看著。
“這麼好的字這麼扔了,浪費。”鬍渣男又灌了一口白酒,搖頭說著,一副很可惜的樣子!
“呵呵,你已經不是第一次說這句話了。”白衣男人說道。
“那是因為你每一幅字都寫得不錯。”鬍渣男大咧咧地坐在旁邊的椅子,說道。
“寫得多了,自然也不錯,當初爺爺讓你也寫,但你性子不定,也不願意。”白衣男說道。
“外人都說我們兄弟兩人一一武,有你一人足矣,我還是喜歡研究拳腳功夫多一些。”鬍渣男聳了聳肩,然後說道:“唐小藝跟秦珊珊今天在福來馬場遭遇槍擊!”
“誰死了?”白衣男人臉色平靜地問道。
“都沒死!”鬍渣男搖頭說道。
“那還真是讓人覺得可惜啊!”白衣男笑著說道:“你來這裡,應該還有其他話要說吧?”
“誰不知道我們季家跟唐家以及秦家勢如水火?這兩個千金大小姐遇刺,估計很多人都會懷疑是我們幹的。”鬍渣男淡淡說道。
“那也只是懷疑而已,沒有證據的事情,誰也不敢說破,現在燕京的水還算是清澈,這要是被攪混了,對誰有好處?”白衣男擺手說道。
鬍渣男想了想,點了點頭,對他的話表示贊同。
然後他的眉頭微微皺了起來,說道:“我猜測,這件事情跟孫青那小子有關系。”
“哦?”聞言,白衣男的眉頭重重一挑,聲音也沉重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