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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開始,咱們先從那個小院兒繞回這北京城。
卻說這保酆二十四年,真真兒可算是一多事之春,打春風一吹,這北京城裡的熱鬧一件接著一件,那新鮮,那酸爽,直叫人目不暇接,茶餘飯後嘴皮子甚忙。
您問了,到底是什麼事兒,要麼您給說說?
得,您要不嫌煩,且聽小的一個個掰手指頭磨叨。
要說這頭一件熱鬧,那絕非僧王和果府四小姐的婚事,要說這王公烏衣門第的聯姻本算不得什麼新鮮,可若是挪到這僧王頭上可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可不?
且不說這僧王年屆而立,竟是頭一遭娶媳『婦』,就只說這北京城誰人不知,那僧王是個俗家的沙彌?
這和尚娶媳『婦』兒,簡直比那寡『婦』翻牆過家家還難見,您說,新鮮不新鮮?
是以,那北京城的賭坊可是有的忙了,只以這僧王次年能不能抱上兒子為賭,下注人之多簡直是搞得人仰馬翻。
當然,這事兒新鮮歸新鮮,可論起酸爽,可是絕攀不過這第二件熱鬧。
您問了,嘛呀?
呦呵,我說您還不知道呢?
您沒瞧見那滿京城的書生仕子們紛紛捶胸頓足,嘆著憋屈,一口一個‘枉矣’‘枉矣’?
嗬,枉嘛呀?
噫!
當然是同那僧王大婚同一天的果府令一件喜事兒——那京城雙卿之一的果府二小姐招了一陸姓書生做贅婿的事兒啊!
啊?
竟然真的……
誒,說書的,您不是說過那仲蘭誓言此生絕非七爺不嫁麼?您不是說那仲蘭是一極其清高冷傲的女子麼?您不是說——
得,我嘴也沒開光,天靈蓋上也沒圈兒,這人世間的事兒,誰又能說的準呢?
卻實如您所想,當那仲蘭得知那夜之人是陸千卷而絕非延珏之時,當夜便欲要扼腕棄世,可那刀還未入腕,便被果新的一把老淚攔在前。
這果府內外的人都知道,果新是最疼這個孫女兒的,可除卻仲蘭的近身丫頭圓圓,誰也不會想到那果新年過花甲,竟撲通膝蓋一彎,跪在自個兒孫女兒面前,是一口一個求字,句句惹人憐見,到最後,恁是仲蘭再畜生,也實在不得拒絕,最終咬破了嘴唇,含血頷首,允了句:“全聽爺爺安排。”
當然,這事兒傳到『婦』孺耳朵裡,多是嘆其是個好爺爺,可傳到一些朝臣謀士的耳朵裡,則不然。
後者更願意相信,果新這一步棋,更多的是為果家單薄的香火承嗣留上一脈,畢竟,這‘逆祖易宗’‘棄父祖血食’的大逆不道,悖行綱常的‘入贅’之事,但凡是有些影響的門楣,都不會應允,而那陸攬籍,別管是被『逼』也好,是自願也罷,以果府之勢,都論不得他說一個不字。
說到這入贅,說書的還得磨叨磨叨。
您可千萬別以為,這事兒同百年後的今天差不多,住丈人的房,開丈人的車,睡丈人的閨女,沒事兒陪丈人把酒喝,待丈人一死,再踹了媳『婦』兒,摟著婊子翻身把歌這麼愜意,那大清時期的贅婿,只一個‘恥辱’二字,萬萬不夠形容——
可不?
且不說棄本姓易宗之事,為人所不齒,就只說有得看官所肖想的家財啊,地產啊嘛嘛嘛等,說書的只說——
甭做夢。
《大清律例》定:其招婿養老者,仍立同宗應繼一人,承奉祭祀,家產均分。如未立繼身死,從族長依例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