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母說你是登徒子,我以為不妥。”管氏仲姬輕聲道,“你分明奸猾如豺。”
費盡口舌卻等來一個“奸猾”的評價,田籍不由一囧。
不過這用詞雖然不好聽,但不管怎麼說也是來自一位聰明的對手之口。
正所謂敵人的咒罵就是變相的稱讚……感覺也還行?
旁邊的婦人槐當即撫掌譏笑道:“對對對!就是頭姦凶狡猾的小豺狼,咱們不能上他的賊船。”
公輸五聞言又要拉開架勢對噴,扞衛自家博聞兄的名譽,卻被田籍抬手阻止了。
“既如此,那敢問管氏淑女,願不願意嫁給我這個奸猾如豺之徒?”
“你猜。”
“不猜。”
“奸猾。”
“彼此彼此。”
“不想嫁人。”
“那正好,我是一頭奸猾的小豺狼。”
“也是。”
“嫁吧。”
“好的。”
兩人用一種閒聊般的語氣,就敲定了這樁臨時起意的婚事。
旁邊還等著繼續對噴的公輸五與婦人槐,足足愣了好一會,才反應過來,隨即將震驚的目光投向自家兄長或女兒。
然而當事的男女,此時卻極為默契地大步踏過了“該不該嫁娶”這個坎,直接過渡到基於盟婚的新契劵條文上。
……
因為有了先前大量細節討論的基礎,這次將“信任”的短板補上後,新的契劵很快有了結果。
大體上,有三條最為重要的約定。
其一,田籍與管氏仲姬立下婚約,婚期定在兩年後。期間除非一方死亡,不得反悔。
其二,田籍一家與管叔吾一家建立政治聯盟,攻守互助,不得互相傷害。
不過因為田籍一家就剩他自己一根獨苗,所以其實等於他個人與管叔吾一家聯盟。
其三,一旦雙方中有人晉升秩三境界,需要重新訂立契劵,延續聯盟。
最後這點,卻是關乎這個契劵的約束力問題。
按照“律弟子”槐的解釋,因為訂立契劵的一方秩次最高是秩二,所以只要雙方都不超過秩二,就能受到“刑律”的約束。
而有了這第三點的約定,那麼若一方在晉升秩三後拒絕重新立契,“刑律”就會讓那位新晉秩三受到重創,甚至跌落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