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被判了槍決。
另外一個判了二十年。
一生也就這樣了。
陳春萍掏了三千塊錢,讓他們三個人改了口。
反正他們都是死,他們的判決不會改變,幫張慶說兩句話也無可厚非。
這一千塊錢,就當是給他們家人的補償了。
所以他們一致對警察說當初他們侵害女人的時候,張慶路過的時候是想解圍的,但是被他們三個毒打了一頓,並且逼迫他加入了其中。
但是因為小米一口咬定張慶也是其中之一。
所以被判了五年。
陸雲湘點點頭。
“挺好的。”
趙杉林能讓小米去報案,肯定已經把張慶和陳春萍的錢坑的差不多了。
陳春萍這個時候還能拿出這三千塊錢來收買另外三個人的家屬,足以證明她對張慶是真愛了。
這三千,應該也是陳春萍自己藏的最後的積蓄了。
牢獄五年。
其實更好。
比起吃槍子,讓張慶坐五年牢,出來以後渾渾噩噩的,才是更好的結局。
張慶這人就是喜歡對比和胡思亂想。
前些年他的日子過的多好啊?
住大房子,兒女雙全,工作體面,工資也高,家裡家外也都有陳春萍替他操持,別人都在緊巴巴的過日子,他日子過的舒心又自在。
每個月將近五十的工資只花在自己的身上。
偶爾會給他的寶貝兒子一點零花錢,買點東西。
他過的多體面,多嘚瑟啊!
他身邊的人誰不羨慕他,不嫉妒他啊?
可是現在,他是一個坐過牢的勞改犯。
陳春萍也沒了經濟來源。
張琳跑了,遠走高飛,根本不打算回去。
張奇也跛了。
死了對他來說是一了百了。
活著才是煎熬和痛苦!
等他坐五年牢出來,到時候國家變化大,他更加受不了。
陸雲湘很期待。
陸雲湘對季明景微笑著揮揮手,“我先回去了,一會兒兩個姐姐要是回去沒見到我,該著急了。”
季明景也笑著對她揮揮手。
“記得給我留窗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