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越想了一下後,馬上做出決定:“別輕舉妄動,你讓你的人盯著就是了,我現在就過來,這件事情我親自來處理。”
“好!”張東矗馬上答應了。
其實他最希望的就是這樣的結果,讓曹越自己來處理。或許,這其中牽涉到更深層次的問題,有可能是曹越和其他豪門公子間因為女人爭鬥導致的事件,他們地方警察沒辦法參與進去。
或者說,參與進去的話,有可能就成為豪門公子爭鬥的炮灰。
他不希望自己的仕途受到影響,更不希望兩頭都不討好,因此希望曹越親自來處理此事,他們只做必要的配合。
不過在曹越來越州之前,他可不敢掉以輕心。要是豐峰出了事情,那曹越肯定大怒,兩人之間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親密關系,肯定瞬間就瓦解。不要說再得到曹越的幫助,不被治罪已經萬幸了。
即使不說這些現實的因素,張東矗也不允許自己治下發生綁架勒索等案件。
作為警察,守護一方,維護百姓的利益,制止各種案件的發生本來就是他們的職責。如今發現有綁架案的端倪,無論如何他都要嚴加提防。因此,他重新安排了警力,守護在醫院附近,以備隨時做出應對。並嚴令幾名親信手下,密切關切事件發展,不給幾名可疑人物以機會。
張東矗是幹刑偵出生的老警察,對偵察和反偵察都挺在行,這些新安排的警力都沒讓他們穿警服,全都便裝出行,並打扮成各種社會人物。
在張東矗忙著佈置的時候,曹越也駕車前往越州了。
來串門一睹他風采的那些同學,看曹越突然間要走,都挺是意外。同寢室的三個家夥,更是著急。但在知道曹越有要緊的事去辦後,也任他去了。
吳維良還用玩笑的口吻提醒,今天晚上繼續不給他留門,讓他自己找個安樂窩去瀟灑快樂吧!
曹越沒理會那群人的鬨笑,以最快的速度離開了寢室,再以百米沖刺的速度跑向停在學校停車場的那輛陸虎攬勝越野車。
打起車子駛出校園的時候,曹越看了下時間,正好是晚上九點鐘。
越州距離杭城並不遠,兩座城市之間距離只有六十公裡左右路程,但從曹越駕車離開的江浙大學到豐峰上班的越州人民醫院,導航地圖上的距離是八十幾公裡,顯示的行車時間要兩個小時左右。
一出校門,他就將速度加到了最快,也不管有沒有超速。
但他並沒給豐峰打電話,要她留在醫院等他過來再下班,或者讓她注意安全。
如果這樣,說不定會驚動那幾名跟蹤豐峰的人。
他想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將那幾名跟蹤者抓獲,再把幕後兇手揪出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