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就這個專案來講,高雲還是挺看好的,背後有著思雅和創易,方蘊和沈博文,他們有豐富的創業經驗,對該行業有深厚的瞭解,再加上自己的名氣,專案立項後發展肯定沒什麼問題。
而且他們的女兒沈瓊霄也會在臺前,也有股份,做父母的就這一個閨女,肯定會用心經營該公司。
唯一的問題,是股份的劃分,以及公司到底由誰主導問題。
如果按照最初沈、方夫妻倆提出的劃分方案,看著是挺美好的,高雲什麼也不用出,只要掛個名就白得百分之四十股份,是最大的股東。但實際上不怎麼樣,他肯定是沒話語權的,公司絕對由沈方夫妻主導。
別看沈、方夫妻兩個人沒股份,但是他們背後的公司有啊,創易10,思雅20,連起來就是30。
高雲就算佔了40,也必須要和沈瓊霄聯合起來才能達到67以上的絕對控股權。
51都不夠,四方合資控股的底線,67是絕對控股。因為如增資、減資、合併、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有決議,要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投贊成票才能夠透過。
然而在那種情況下,假如公司正經歷一個決定性的選擇,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四個股東代表坐在桌前。
沈瓊霄面對高雲這個沒出錢沒出力的男朋友,以及出錢出力出人,又有著豐富經商經驗的父母之間,會站在哪一方?結果不言而喻。
而且,萬一公司做起來了,真成為了國內最大的知識教育互動平臺面臨上市,那就是幾百億、上千億人民幣的估值。高雲那時能分到多大的蛋糕?是否還和沈瓊霄在一起?依舊在公司佔股?
這都是未知數,高雲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否則公司蒸蒸日上,他作為創始人之一卻被被踢出局,那這事就太尷尬了。
所以出資必須得自己來,股權分配也有講究。
思雅的20不能動,實際上這就已經很少了,既然想讓他們出人出力,這是必須要給而且要給足的。
沈瓊霄的30也不能減,否則顯得自己這個男朋友太小氣,私心重,也不符合高雲的性格。就算把多出的10加到自己頭上,拿到50的股份,還是起不到決定性的作用。
而且儘管股份佔得多,利益似乎也多了,但還是要從長遠的角度看問題。
這樣一個網際網路教育相關的公司發展,靠高雲自己是萬萬不可能成功的,前期是依仗他的名氣引流,真正想要留住使用者,還是要憑藉很多東西。
網際網路公司的四大環節;產品、技術、運營、市場。
每個環節,都需要一個一流的團隊或領軍人物來負責,最後還需要一個領導者。
他她)要非常瞭解本行業,最好是具備多次創業成功經驗的核心領導者,有著多重優秀品質;頭腦清晰、高瞻遠矚的戰略意識,極高的創造力、控制力、學習力、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
高雲無論對網際網路還是教育行業都一知半解,做不了核心領導者,只能是方蘊最合適。
產品、技術、運營、市場,四大環節,他同樣找不到頂級人才來負責,需要方蘊從思雅抽調,或者沈博文透過人脈聘請挖掘。這個專案的創意又是沈博文提出來的,想用四個億佔據公司百分之五十股權?
高雲不敢想,即便其他人敢答應,他也不敢答應,怕對面的夫妻倆,甚至自己女朋友沈瓊霄內心會產生芥蒂,不盡心盡力的幹活了。
說到底對於公司的發展來看,高雲很重要,但也不那麼重要。
好比一艘帆船飄蕩在海面上,你想要加速,快點達到目的地,需要什麼?需要一股源源不斷的風。
如果沒風怎麼辦?那隻能花點錢安裝個發動機了,但後續你還要往裡加油。
高雲是風,只要他的熱度一直保持下去,風源源不斷。
沈博文和方蘊兩個人,就是那艘帆船,沒有風,拋開高雲,打著自己女兒沈瓊霄的名頭,持續花錢做推廣充當發動機,一樣能達到目的。
沒風,這個公司可以執行,沒帆船,是萬萬不行的。
所以,高雲也想開了,索性大方點,直接把多出的10讓給沈瓊霄。
就當投資了,創易公司敢拿四個億換10,自己拿四個億換了40,總的來說不算虧。
而且這樣一來,還爭取到了女朋友的支援,雙方合起來的股份達80,是真正意義上屬於小情侶的公司。
以後就算兩個人發生矛盾和爭吵,高雲相信以沈瓊霄的性格,因自己的出資,她就算再不同意,也會聽自己的話,轉而支援自己而不去聽父母的。